2020年7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區塊鏈技術金融應用評估規則》(JR/T 0193-2020)金融行業標準。該標準是首個由最高權威機構頒發、較為完整的對區塊鏈體系和產品的技術標準和評估辦法,是從頂層設計的角度給出一整套的評估規范,適用于金融機構開展區塊鏈技術金融應用的產品設計、軟件開發、系統評估,目的是在區塊鏈技術金融應用系統版本確定的基礎上,對區塊鏈金融應用的基本要求、性能、安全性進行評估,客觀、公正評價系統是否能夠保障區塊鏈金融設施與應用的安全穩定運行。
在標準中,中國人民銀行首次給出了區塊鏈的定義,即區塊鏈是一種由多方共同維護,使用密碼學保證傳輸和訪問安全,能夠實現數據一致存儲、防篡改、防抵賴的技術體系。同時,標準中規定了區塊鏈技術金融應用的具體實現要求、評估方法、判定準則等,主要評估內容包括基本技術要求、性能、安全性三方面。
在基本技術要求評估中,涵蓋了賬本技術、共識協議、智能合約、節點通訊等10個部分共55個評估項的內容,各個評估項深入到項目實施之中,既考慮了所選擇技術手段的先進性和功能性,也兼顧了技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制定了詳細的評估內容表。在性能評估中,對交易吞吐率、查詢吞吐率、同步性能、部署效率、賬本數據增長速率5個指標提出了明確要求。在安全性方面,相較于《金融分布式賬本技術安全規范》(JR/T 0184—2020),本次給出的評價項更細化,共12部分70個評估項,既涵蓋了信息系統中的傳統固有問題,如基礎軟硬件,隱私保護、運維等,也針對區塊鏈系統應用的特點,在共識協議、智能合約、賬本數據等方面做出了規定。
表4-2:基本要求評估項

資料來源:01區塊鏈根據《區塊鏈技術金融應用評估規則》(JR/T 0193-2020)整理
表4-3:安全性評估項

資料來源:01區塊鏈根據《區塊鏈技術金融應用評估規則》(JR/T 0193-2020)整理
在進行區塊鏈技術金融應用的評估時,依據如上基本要求、性能、安全性三方面評估項,將每一項中存在的問題分為“建議性問題”“一般性問題”和“嚴重性問題”三種,判定該評估項“符合”“不符合”或“不適用”。其中,在評估過程中,發現嚴重性問題和一般性問題,即對客戶利益造成直接或潛在損害、不利于管理部門合法監管工作的開展等問題將被判定為“不符合”。
在當前金融創新的大環境下,《區塊鏈技術金融應用評估規則》的出臺,給出了“區塊鏈+金融”新應用的統一評價指標和測試要求,也體現了央行對于區塊鏈金融領域的發展要求:一方面要求金融機構建立健全區塊鏈應用風險防范機制,推動技術規范應用、開展應用備案和審計;另一方面要求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建立健全自律檢查、信息共享等機制,這對于區塊鏈市場的規范和未來區塊鏈行業長足健康發展都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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