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10月14日發文稱,央行
數字貨幣是由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其功能屬性與紙幣相同,可以被視為紙幣的數字化形態。目前,央行數字貨幣主要分為“批發型”和“零售型”。批發型的使用僅限于中央銀行和
金融機構之間,不面向公眾。零售型則對公眾開放,多用于零售市場交易。而非現金支付的興起推動了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無現金支付趨勢加快,多國加速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和測試。未來,數字貨幣將會深刻改變金融基礎設施和人們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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