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北京國際科技產業博覽會(簡稱“科博會”) 迄今已連續舉辦二十二屆,是每年定期在北京舉辦的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國際交流與合作的國際盛會。“中國
區塊鏈發展
論壇”作為科博會的重要活動,于2020年9月17日在北京召開。論壇主題為:區塊鏈賦能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發展,論壇邀請國內外區塊鏈領域知名專家學者、區塊鏈相關組織負責人及知名區塊鏈企業高層共同參與,圍繞區塊鏈相關技術創新、規模化商業應用及產業生態營造等內容,探討區塊鏈未來發展趨勢。北航國家“千人計劃”特聘教授、賽迪區塊鏈研究院名譽院長蔡維德出席會議并發言。
以下為會議實錄:
謝謝各位領導、院士專家。今天我在這邊跟大家分享一個智能合約五大突破,最近出了兩本書第一本下個禮拜出,法律出版社,《智能合約:重構社會契約》。今天的演講是把這本書里面國外五個大突破。
第二本書是《互鏈網》,這本書說整個的IT產業,包括互聯網,數據中心,操作系統,數據庫,應用,都可以全面區塊鏈化。在鏈化的流程,很多方面都被改變。10月24號說區塊鏈是中國自主創新科技重要突破口,以后全盤鏈化的IT系統、通訊系統、網絡系統會出現,這書可能10月發行。
智能合約五大突破,簡單來講就是標準化、系統化、合規化、價格化、工程化。
剛才的李主席講到標準化,剛才院士談到的各項系統,智能合約這個工作一直是沒有標準化的工作,標準化工作應該是在2019年年底的時候才在國外第一次出現,事實上第一個智能合約標準化的工作是國際ISDA協會(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提出的。ISDA提出的標準化的工作是合規智能合約例如上最大的突破,它讓我們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智能合約的流程。最早期(2013-2017),只要開發了代碼,就成為智能合約,后來是開發了基于現在
金融市場流程的軟件就是智能合約(這是DeFi的方法)。可是在ISDA眼中這些不是智能合約。這樣智能合約有一大堆漏洞。我們差不多每天都會聽到一些DeFi 系統出問題,例如穩定幣價值被人為拉高。這些問題在ISDA標準報告都有預測。ISDA認為不能直接把現在的金融變成合約。現代的金融流程需要更新后才能變成智能合約。這樣智能合約合約的定義、流程、平臺設計需要推翻,這是個大突破。
二是來李嘉圖合約(Ricardian Contract),現在合規智能合約發展實際上是根據李嘉圖合約發展,包括美國雅閣項目(Accord Project)他們工作是根據李嘉圖合約的路線,現在的智能合約應該叫李嘉圖合約。
三是美國大宗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提出兩個重要概念,認為智能合約兩的意義:交易和監管。這代表以后區塊鏈和智能合約系統的設計和方案都大不相同。
四是英國央行2020年3月提出三個問題,雖然沒有提出架構,但是從這三個問題可以導出3種不同的智能合約架構,這是在智能合約系統上面有巨大的變化。
五是2018年美國提出智能合約平臺雅閣項目(Accord Project),它提出的智能合約平臺不同于一些極客做的智能合約,完全是以法律合規來,等下會可以看到到底怎樣的突破。
標準化突破:首先是ISDA提出智能合約標準。ISDA是一個國際標準組織,由15個金融機構支持的協會。從2018年開始就一直在研究智能合約標準,它主要是做金融衍生品交易,ISDA提出5大主題:事件、付款和交付、出清軋差、爭議和合同訂立與法律的關系。從這5個主題出發,和傳統智能合約發展路線徹底分開。傳統以代碼出發,這里以金融事件出發。
ISDA提出外在和內部事件是相互交互的,是一種復雜系統。根據這樣系統,改變了我們對于智能合約的認知,以前的智能合約的認知就是找一些極客把代碼寫出來,這是最早的,后來在DeFi是拿著證券交易所的流程變成智能合約。但是ISDA認為這些會有一大堆問題。現在的流程有一些是人工的,而人工流程自動化需要大量的創新。以前的流程跟現在在智能合約上的流程是不一樣的,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智能合約是由事件啟動的,如果這樣智能合約大部分的工作還沒開始,因為這樣平臺還沒出現。
第三點是一般人說只是需要預言機和區塊鏈系統,右邊的圖是根據ISDA它所列出來的各項事件,列成一個事件處理,這種事件處理跟傳統不一樣。
它在學術上的影響,它把現代的金融系統分成兩大流程,一個是人工,一個是自動,它認為人工的系統處理需要更新的自動化,這個需要進行研究。就是我剛才說的DeFi的問題,智能合約需要一種自動事件處置系統, 烽火臺就是一個平臺例子。
系統化突破:李嘉圖提出一個重要概念,如果我們要做可執行合同(Computable Contract),第一步就是把現在的合同變成模塊模型,讓后自動化。右邊可以李嘉圖合約是把現代的法律合同變成可計算合同模板,根據這個模板再來開發智能合約平臺,這就走到一個正確的路上了。這是認知上巨大的差距,因為以前說寫一個代碼就可以做智能合約,李嘉圖合約說不行,你這樣做一定沒有法律效力,要從合規合同模版出發,如果我們看2018年開始的雅閣項目,還有斯坦福大學法學院的CodeX項目,這些都是根據李嘉圖合約的路線,因為有這樣的架構,可以加上
人工智能,大數據,可還有加上其他的技術進來,進行了一個鋪墊。
合規化突破:CFTC是在2018年發布出智能合約入門指南。雖然是入門指南,可是卻提出兩個犀利的觀點,第一個觀點說智能合約不是逃避監管,是監管的利器。
另外一個觀點說智能合約的兩大應用,一是交易,二是監管。這就打破了傳統對智能合約的概念,以前智能合約都是給數字代幣,例如
比特幣、
以太坊,他們就是要躲避證監會,而CFTC說這些監管單位可以用智能合約。
另外也可以提出很重要的概念,一個鏈如果不能做交易,其作用大大減少。等于是把區塊鏈一分為二,一個叫存證鏈,一個叫交易鏈,因為有的鏈做了半天只能做存證,存證有用,但是沒有做交易,因為沒有交易完備性。沒有交易完備性,一旦交易就會出問題。
一些鏈說我的鏈跑得多快,但是非常有可能這些鏈沒有交易完備性,所以做金融交易的時候可能就會出問題。就像DeFi的流程都是根據現在正規的流程,但是跑上去會出現一堆的毛病,ISDA說的你的程序不對。這邊CFTC也說有些鏈不能做交易,只能做存證。
另外CFTC說智能合約不是完成一筆完整的交易,因為現在的金融交易可能有20-30個子流程,一個智能合約就只執行這些子流程,不是執行整個流程。完成整個流程會使系統非常復雜。這概念對整個智能合約是全盤的改變。以前認為智能合約是完整交易,現在變成部分交易。智能合約就變成了組裝化、集成化、標準化的技術,這個有巨大的差別。
而且CFTC認為智能合約標準是可以由監管單位提出,這樣所有的金融機構都使用同樣智能合約,這樣整個產業就可以統一管理起來。
架構化突破:這個是2020年疫情期間英國央行出了一個
數字貨幣的文章,這個文章內有三段話說智能合約應該放在哪里?
§ 第一是智能合約要不要放在跟客戶接口的地方?
§ 第二是把智能合約放在區塊鏈平臺里面?
§ 第三說把智能合約系統放在區塊鏈外面跟它平行?
這代表智能合約可以和區塊鏈系統脫離的。如果是這樣,現在區塊鏈和智能合約的架構和傳統就不同了。而分離的結果致使一個全新的產業出來。
左邊的圖把一個鏈分成三個智能合約,可以在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剛才看到柴院士有個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我們也是把監管分成三份,每一個部分智能合約都不一樣,智能合約是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代碼,做不同的事, 而且是標準化。多個區塊鏈系統可以同用一個智能合約系統,為什么?因為這個智能合約可能是監管單位提供的,所有的金融單位都必須使用同樣的智能合約,這樣好監管。最后變成多個鏈跟多個智能合約是可以互相溝通的。這等于一種全新的區塊鏈架構出現。
對學術的影響,整個智能合約還有整個的區塊鏈架構都不一樣,對區塊鏈還有作業原則也都不一樣,比如說計算原則、傳送原則都不一樣,因為里面的基本架構不一樣,理論也不一樣。所以區塊鏈跟智能合約之間本身是一個跨鏈的行為,本身也要有數字身份證。
工程化:這個項目是在2018年是美國提出項目,是由美國和英國的律師一起開始的系統。他們提出來智能合約不能構成代碼出發,而是從可以計算的法言法語出發,不僅是一種合同,還是一個建模模型和語音。這個路線是跟李嘉圖的模型路線走下來的。
李嘉圖說我們要分成幾個模塊,每個模塊里面都有自己的建模語言,這樣智能合約工作就成了軟件工程還有系統工程。因為現在還沒有幾個法言法語的建模語音和模型出現,對我們來講是一個新的認知。
它里面還有一個很漂亮的事情,它把形式化的語言應用在可計算的法言法語內,這是全世界第一個這么做。現在形式化語言很多,可是形式化語言變成法言法語和可執行的合同,全世界這是第一個。所以它的學術影響是合規形式化建模語言出現。
這完全是為了合規,智能合約不能像以前那樣,隨便找幾個極客做完就結束,所有的智能合約都必須有合規性,法律性,執行完之后才有法律的效力,而且需要非常多的驗證,包括法律上的驗證和計算機上的驗證。產業上就會有一個可計算的法言法語包括建模語言和工具出現,這會是完全新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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