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產品供給是資本市場平臺化轉型的重要抓手,也是平臺鏈接資金供需雙方的橋梁,更是投資銀行實現盈利模式創新和利潤提升的最終手段。依托
區塊鏈新型
金融基礎設施,平臺有潛力承載多元化的投行業務,可包括五類典型場景。
債券發行。傳統債券發行鏈條較長,手工操作環節多,信息分散,市場化和自動化水平有待提升。區塊鏈模式下,信息在多方間及時可信共享,通過智能合約進行定價分配,鏈上完成債券結算,有利于提高發行效率,增進市場化和透明化程度。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境外已有至少13支基于區塊鏈的債券完成發行,特別是2018年以來世界銀行、澳聯邦銀行等機構分別在該領域開展探索,嘗試基于區塊鏈上完成債券發行管理的全生命周期流程。
股票發行。企業傳統IPO門檻較高,流程繁瑣,成本高昂。區塊鏈平臺模式下,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證券通證發行)應運而生,本質是區塊鏈上定義的加密字符串,可以作為鏈上流通的權益證明,對應區塊鏈外的資產或權利。STO是以公司股權、債權、知識產權、信托份額或黃金珠寶等真實資產為依托,并將其轉為鏈上數字資產進行證券發行,被譽為“IPO2.0”“智能合約化IPO”“區塊鏈時代的IPO”,據估計相關市場規模可達數萬億美元。目前STO已得到美國、加拿大證券監管機構的認可,納斯達克交易所也計劃推出STO交易平臺。
資產證券化。傳統業務模式下,資產證券化(ABS)難以穿透底層資產把握風險,信息不對稱問題突出;各參與方之間系統對接、資金清算和對賬問題繁復,數據流轉效率不高。區塊鏈平臺模式下,可以實現底層資產從放款、到存續期還款、逾期以及交易等全流程數據的實時上鏈,有助于緩解存續期信息不對稱風險,降低投后管理成本。中國在“區塊鏈+資產證券化”方面發展較快,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8年底,我國應用
區塊鏈技術的ABS產品共計12只,發行規模合計已有217.25億元。
股權融資。傳統模式下,企業股權融資需要大量的紙張作業和手工處理,相關股權交易依賴電子表格進行記錄,自動化程度、透明度和可審計性較差。納斯達克于2015年推出的首個基于區塊鏈技術的私募股權平臺Linq,使股權融資遠離手工作業和電子表格,提升了相關業務的透明度和可審計性。一是創業公司和投資者可以隨時查看公司估值、股票期權占比等數據;二是通過智能合約定義資產、創建項目、賣出股份,相關交易信息得以清晰、不可篡改地記錄;三是借助
人工智能和大數據分析技術可以實現創業公司和投資人的自動匹配,降低搜尋成本,擴大潛在市場規模。
證券借貸。傳統的證券借貸和回購對抵押品類別限制較多,證券轉移和清算耗時較長,制約了資本市場流動性水平的提升。未來在區塊鏈上,“通證化”證券轉移和清算步驟更少、速度更快、成本更低,且記錄清晰可查。例如,2018年3月,荷蘭國際集團聯合瑞士信貸,在R3區塊鏈平臺上完成了2500萬歐元的債券借貸交易;2018年5月,特拉維夫證券交易所與埃森哲等合作構建區塊鏈證券借貸平臺。
前景展望
助力資本市場應對發展瓶頸。有利于資本市場機構跳出同質化競爭的“紅海”,實現差異化發展。建立數字化生態圈,通過分布式賬本打破機構壁壘,擴大業務半徑。建立跨企業的共享服務中心和平臺,有效提升各職能部門的運營效率,降低運營成本。緩解銀行資本約束,通過平臺更有效率的解決資金需求,降低資本占用,提升資本回報率。增強資本市場機構與客戶之間的黏性,方便對客戶進行穿透式分析,提升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
重新定位資本市場機構的職能。重塑資本市場參與主體職責,更側重于提供平臺服務,真正實現買者賣者責任自負。資本市場產品的發行投資從線下向線上轉移,提供覆蓋全產品鏈的服務,事實上形成“互聯網直接融資市場”,有別于傳統的商業銀行間接融資市場和通過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市場,是投融資“脫媒”的開端。客戶不再被動接受產品和服務,而是主動定制和形成需求,供需雙方進行充分的市場博弈,實現更高效率的資源配置。
塑造數字經濟新形態。隨著區塊鏈技術的普及,未來所有實物資產、金融資產和無形資產都可以在區塊鏈上實現“通證化”,使過去無法分割、流動性差的資產在鏈上高效流轉交易,中小機構乃至個人可以更加便捷地獲取融資支持。這是最廣意義的資產證券化,將引發資本市場乃至整個金融市場競爭格局的深刻變化,塑造新型數字經濟形態。
相關建議
從整體上看,區塊鏈在資本市場領域的應用目前仍處在發展初期,相關應用仍集中在局部流程優化的“點”的層面,有待向跨機構、跨領域、跨行業的“線”“面”應用轉型。從技術本身發展而言,還面臨交易性能有待提升、標準規則尚未統一、監管政策逐步完善等挑戰。建議各類參與主體共同努力,攜手推動資本市場平臺化轉型。
監管部門采取開放態度,加快相關制度建設。對區塊鏈在資本市場領域的運用應持開放態度,借助“監管沙盒”等機制促進平臺建設。盡快制定區塊鏈金融監管、數字資產市場監管、
數字貨幣監管等數字金融制度,加強國際監管協調。充分利用包括區塊鏈技術在內的監管科技加強監管能力建設,提升監管效能,逐步建立起與金融科技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監管體系。
市場機構積極開展合作,組建應用
聯盟。資本市場參與主體應逐漸轉變傳統的以自身為核心的業務模式和思維方式,平等參與到更加自動高效的協作中。重新考慮自身機構架構,設計新的工作流程,適應新型多機構協作模式。行業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應聚焦典型場景,打造一批有行業影響力和業務規模的聯盟鏈應用解決方案,形成示范效應。
金融基礎設施機構主動擁抱變化,共建行業生態。在區塊鏈模式下,原有金融基礎設施機構仍然將扮演重要角色:一是智能合約管理者,審計、檢測和批準智能合約應用;二是系統安全管理者,確保系統操作的一致性和連續性;三是系統性風險的最后處置者,分析應對市場非正常情況等。建議金融基礎設施機構聯合同業機構共建新一代基礎設施,承載各類數字金融資產,營造開放包容的行業生態。
技術部門加強底層技術研究,突破技術瓶頸。當前區塊鏈底層技術尚未完全成熟,規模化可靠應用的技術瓶頸仍然有待突破。建議資本市場及科技企業技術部門強化基礎研究,結合自身技術基礎與發展定位,深入研究
區塊鏈應用及底層技術,推進區塊鏈底層平臺的持續優化,不斷實現區塊鏈核心技術突破,提升原始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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