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內
區塊鏈朋友圈內開始熱議對區塊鏈含義的認識,并由此討論BLOCKCHAIN的意譯名稱。無獨有偶,更早時候在更大范圍內,對
比特幣開始創導的去中心化的意義的討論,更是見智見仁。實際上這兩個問題深度關聯,貌似形式上的認識,更多的是方法論的認識,某種程度上近乎本體論意義,其無外乎去中心化去的什么中心?方法上實現的內容結構究竟是什么(區塊鏈)?毋庸置疑,比特幣及其區塊鏈系統的去中心化結構,在技術形態表象上,已有高度一致的共識,比特幣本身的爭議大多限于其貨幣學意義上的認知。
隨著
區塊鏈技術從比特幣概念中脫穎而出后,人們對比特幣結構的認識和討論,早已超出了
數字貨幣范疇,純粹的區塊鏈概念的討論和去中心化意義的思辨,便是這種超越的最好例證。但區塊鏈技術或者區塊鏈系統究竟是怎樣一個東西?很多參與討論的人,多從自己的知識結構和實際體驗來闡述它的含義,這本身對推動區塊鏈方法和理念的進步和發展多有裨益。特別是在展望和描述區塊鏈技術應用前景時,人們更能從中獲得不斷更新的區塊鏈認知。但這樣基于應用方法的認知,多出于區塊鏈的實際應用效應和局部性潛力,其價值基礎則基于概念化的去中心化理念,最終表述和認知上無法形成真正的價值共識。
近來業界討論對區塊鏈有“公證鏈”、“賬鏈”、“公信鏈”等提法,多出于實踐性認知。2014年2月,中國社科院的楊曉晨、張明發表的《比特幣:運行原理、典型特征與前景展望》[1]的研究報告,以及更早廣為傳播的姚勇的《易懂的比特幣工作機理詳解》[一文,都將區塊喻為賬本,最近在探討區塊鏈的應用前景時,區塊鏈的公證性、公信意義和其他特征性質,韓、
以太坊)∠得到了更多的認可。我們知道所有這些提法或者譯法,實際上都隱含著對區塊鏈的某種基礎性共識,公證、公信或者公賬,之所以成立,在于其公共性的共識,盡管這種公共性的共識建基于純粹技術性設置,但這種技術設置由技術達成技術理性時,就轉成近乎純粹理性的程度,共識便已經形成,比特幣區塊上原本毫無意義的50或者25被稱之為比特幣的東西,正是在公共性共識下,才成為財富權利符號。于是我們可以確定的是,這種公共性共識是基于它的自存在。
簡單說,當比特幣誕生初期,雖然人們能基本準確把握和認知比特幣區塊鏈在其基礎架構中的關鍵作用,但仍沒有認知區塊鏈的普遍意義,而區塊鏈作為“概念”是一種超越現象的“自在”,其意義局限于比特幣,哪怕是后來眾多承襲比特幣區塊鏈架構的“模仿”,也是近乎是對區塊鏈上人類意識印痕的簡單臨摹;隨著區塊鏈被凸顯在大量媒體報道、研討會交流會和一大批引人矚目的大企業辦公室案頭上,不知不覺中區塊鏈悄悄超越了比特幣范疇,后者也“變成”了區塊鏈的一個實踐。區塊鏈的理念、應用前景,直至紛紛涌現的區塊鏈技術的實踐,快速將區塊鏈變成一個現象級的“事實”。從韓鋒先生主導翻譯的梅蘭妮·斯萬的《區塊鏈新經濟藍圖》到最近發表的中信證券研究部的研究報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從遍布各地的區塊鏈研究沙龍、交流會,到2015年10月萬向集團召集主辦的全球區塊鏈峰會,都在不同層面、不同程度上密集宣示和展示了區塊鏈概念、實踐和前景。實際上這一凸顯的過程可理解為一種意識自覺,區塊鏈的自在性蛻變成自為性,即區塊鏈由此轉變成一種自為的自存在。概念上自為的自存在,就是由人的理性呈現的自在性。在此,我們可以將現在已經被表述、預期和實踐的
區塊鏈應用,既看成是對區塊鏈技術的認識進步,更可以看成是人們對區塊鏈存在的理性共識的形式表達。用我們熟悉的話、不很貼切地說,它已經是達成客觀性的社會存在。但我們在此仍然強調它自為的自存在性,區塊鏈的塊鏈生成方式、數據不可逆等特質,都可直接表征這種性質。如此,區塊鏈概念必包含一更重要更本體化的性質,那就是自由。在此,我們無意對此作詳盡的哲學闡述,只是當我們能夠確定區塊鏈就是一種自在的意識自覺時,它就是自由的,這幾乎是一個概念的另一種表達。在表象層面,我們已經能夠認同區塊鏈系統是一個開放系統,顯然開放性不是形式,更是一種主張,這種主張的基礎就是區塊鏈的自由,而去中心化原本就是區塊鏈自由意義的結構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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