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絕大部分“加密貨幣”成為燙手山芋,找不到接盤韭菜時,另一邊,同樣是基于區塊鏈的一種資產卻奇貨可居,成為搶手貨。
4月29日,雷迪克(300652)公告透露,該公司已用近2.37億元購買浙商銀行發行的6款區塊鏈應收款理財產品。
互鏈脈搏統計,從去年年初開始,已經陸續有海默科技、瑞普生物、華源控股、普洛藥業等上市公司公告購買了浙商銀行的區塊鏈應收款產品。
據浙商銀行方面向互鏈脈搏透露,這類產品在浙商銀行的官網、營業點均查不到相關信息,但銷量非常好,并且額度有限,目前只能定向發售。“一出來就會立刻搶購一空。”
浙商銀行的區塊鏈應收款產品,實際上開啟了基于區塊鏈的數字資產交易的新模式。不同于過去“加密貨幣”先發幣交易,再找資產的程序,很容易造成“空氣幣”,浙商銀行的模式先錨定資產,再交易,不但服務了實體經濟,還保護了交易對手方。
中國式數字資產交易
4月初,媒體披露了一則消息,受疫情影響,中小企業流動性面臨困難。亞夏控股通過發行債券獲得了較好的財務流動性,然后向其上下游的一大批中小建材供應商、建筑施工單位及時伸出了援手。其具體做法就是,運用浙商銀行提供的應收款鏈平臺,亞夏控股的供應商采購時,通過在線簽發區塊鏈應收款償付貨款。供應商收到區塊鏈應收款,即可在線實時轉讓給浙商銀行獲得流動資金。
——而浙商銀行將這類基于區塊鏈的應收款打包成理財產品,出售給理財客戶。
互鏈脈搏以投資者的身份向浙商銀行方面了解相關產品情況,據透露,和大多銀行理財產品不同,區塊鏈應收款的產品通過區塊鏈技術,實現了對底層資產的穿透性,即理財客戶可以看到錢款買的是哪兩家公司的應收款,從而更了解產品的風險。
據公開信息顯示,2017年8月,趣鏈科技與浙商銀行合作,推出業內首個基于區塊鏈技術的企業“應收款鏈平臺”。2018年8月,銀行間市場清算所(上海清算所)官網顯示,“浙商鏈融2018年度第一期企業應收賬款資產支持票據”發行,發行金額4.57億元,債項信用等級為AAA。
從2019年開始,陸續有上市公司披露使用閑置資金購買區塊鏈應收款。據互鏈脈搏統計,包括普洛藥業、海默科技、華源控股、雷迪克等公司共計使用5.45億元,購買了17款浙商銀行區塊鏈應收款產品。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上市公司購買其他銀行的理財產品預期年化收益率2%—3.5%,浙商銀行區塊鏈應收款收益率往往大于4%。最高4.6%,只有一款低于4%,為3.8%。而實際收益率可能更高。比如海默科技購買的2019年2月20日計息當年5月21日到期的產品,預期年化收益率是4.53%,但實際收益率高達4.83%。

值得注意的是,其他銀行提供的理財產品也有年化收益率大于4%的,但上述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顯示,均未購買,應該是對于風險的控制。這也展現出上市公司對區塊鏈應收款的信任。
先資產再交易
浙商銀行區塊鏈應收款之所以受到那么多客戶青睞,就是有真實的資產支撐。
“無幣區塊鏈,那還叫區塊鏈嗎?”筆者不止一次聽到這種說法,浙商銀行將區塊鏈商用的的案例給出了反例。
在許多原教旨區塊鏈人士看來,區塊鏈可以構建成為價值互聯網,“加密貨幣”是數字資產價值流通的載體,沒有“幣”,區塊鏈就喪失了一大半功效。
然而,價值互鏈網的本質是通過區塊鏈對有價值的資產進行數字化封裝、流通,其核心是價值資產的生產,而非“加密貨幣”的設計,加密貨幣是資產的一種表現形式。已經失敗的ICO模式證明了,先發行“加密貨幣”,團隊很難再去生產資產。
而浙商銀行區塊鏈應收款案例走出了更為堅實的路線,通過區塊鏈去促進資產生產,雖然沒有發行“加密貨幣”,但資產本身的價值仍然可以被市場認可,進而產生交易。
然而,不可否認,浙商銀行區塊鏈應收款這一數字資產交易仍然有很大的局限性。
首先參與門檻較高。浙商銀行因為有銀行牌照,可以將數字資產包裝成銀行理財產品。但大都數聯盟鏈系統還沒有這個能力。
事實上,在9.4之后,中國的區塊鏈的主流走向實體經濟,但通常是以聯盟鏈構建的,這造成基于區塊鏈的數字資產僅僅在聯盟內部流動。
比如區塊鏈+供應鏈金融、區塊鏈+貿易金融、區塊鏈+版權、區塊鏈+溯源等落地應用,也會生成錨定資產的通證(token),但通證并不會流通出去。
其次,產品標準化程度較低,連續性不足。浙商銀行的客戶購買相關產品,還是需要需要一期一期,一例一例洽談購買,沒有一個標準的連續的產品。
最后,是數字資產交易的市場沒有形成。比如理財客戶沒有場所能將這部分資產二次轉讓。
從長遠來看,浙商銀行區塊鏈應收款實現了基于區塊鏈的數字資產交易,但仍處在非常早期的階段。大量的數字資產正在創設,它們勢必要進行價值更大范圍的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