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需要完善和創新管理制度體系,同時具備制度高效落地執行能力。
李慧鏑表示,“治理體系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依托,民主、法治、科學、協調和有效是治理體系現代化的主要特征。治理能力運用國家制度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的能力,也就是制度執行力,治理能力的轉型發展關鍵是實現治理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
在李慧鏑看來,科技創新治理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基礎支撐,是科技強國和現代化強國的重要標志和制度保障。“科技創新治理體系需要內外部協同才能不斷推動國家治理升級。”他指出,“通過內部治理,實現更有效的知識生產;而通過外部治理,則可以推進更優質的社會進步。”
科技創新內部治理的核心目的是通過“四化”不斷提高知識生產的效率,實現生產力水平提升。李慧鏑進一步解釋了其含義:
“多元化”,充分發揮政府、高校、企業和個人在創新方面的能力,形成可管理、有活力、可持續的創新長效機制;
“規范化”,建立完善的立法機制,讓創新方向有法可依,引導科技創新向支持社會治理現代化和服務人民幸福生活方向發展;
“全面化”,在完善的法律體系下,要實現科技創新在各個領域的統籌發展,不能局限于發展有短期利益和市場偏好的科技方向;
“國際化”,與國際最前沿科技保持同步,加強國際交流學習,尋找創新突破口,建立中國引領發展的科技領域。
“科技創新外部治理的核心目的是為改善社會治理體系提供技術支撐。”李慧鏑認為,5G、
人工智能、大數據和
區塊鏈等技術,將助力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治理方式的創新和治理效能提升。
這可以從三個方面去理解。
一是融會貫通。科技創新會觸及到國家、社會治理各個層面,從而推動治理體系結構更科學、治理反應能力更及時、治理信息更全面。
二是匯點成面。創新要從細節著手,充分發揮不同創新成果在各個領域的作用,逐步形成可全面支撐外部治理現代化發展的科技網絡。
三是開拓務實。創新研究要以應用為導向,以務實為責任,要將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成實際生產力,不斷激發創新活力,持續為外部治理現代化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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