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一家號稱“炒幣神器”的BISS交易所在網站公告稱:“目前BISS部分業務負責人正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工作,調查結束后,我們將在第一時間恢復正常業務。”
有業內知情人士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BISS運營公司名為
北京速子科技有限公司,其實際控制人及高層領導在10月30日被警方帶走調查,目前被調查原因主要是涉嫌詐騙以及洗錢。
與大多數虛擬幣交易所業務模式一樣,BISS同樣依靠上幣費、交易手續費、發行平臺幣實現盈利。此外,BISS還涉及炒股交易。據BISS網站介紹,其開通了幣股交易,即用戶可通過法幣兌換USDT完成充值,從而在平臺上購買美股,相當于利用USDT國際流通的特性購買國際股票,繞開了外匯管制。
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寶向記者表示,幣市的幣股交易本身就屬違法,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其次,我國對外匯實行強制管理制度,即任何組織和個人在我國境內從事外匯買賣,結匯業務,必須獲得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的許可并在指定場所進行。幣股交易模式已經觸及了外匯管制這條底線,涉嫌變相實現用人民幣不限額地兌換美元。
朱寶表示,除了BISS被立案調查外,其他在運營的虛擬幣交易平臺也可能涉嫌違規經營,隨著監管方的清理整頓,虛擬貨幣交易所行業也將面臨嚴監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企業教授、中國自動化學會
區塊鏈專業委員會委員劉峰認為,當前虛擬貨幣交易所門檻很低,僅需一個交易所源碼,注冊服務器部署,然后買個域名即可,這種交易所實質上只能算是一個網站,而這種非法網站數量可能達上萬家。
“當前市場對
區塊鏈技術有所誤解,片面地與
比特幣、虛擬幣聯系在一起。”火訊財經創始人龍典向記者表示。
近期《人民日報》刊文指出,區塊鏈創新不等于炒作
數字貨幣,應防止利用區塊鏈炒作空氣幣。由此可見,官方態度非常明確。
對于炒幣、發幣行為,
香港證監會態度同樣明確。11月6日,香港證監會公告表示,在香港任何交易平臺或人士若在未獲得牌照或認可的情況下發售虛擬資產期貨合約或為虛擬資產期貨合約提供交易服務,均可能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證監會不會就經營有關虛擬貨幣的交易批出牌照或認可,即在香港設立虛擬交易所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一經定罪,將會受到刑事制裁。
關于如何對區塊鏈進行監管,避免其成為下一個P2P,熵鏈科技創始人陳意斌向記者表示,目前監管存在的問題主要是監管主體責任未明確,比如具體由哪個部門來對區塊鏈進行監管,因為區塊鏈涉及多個領域的應用,所以監管主體責任不明確,地方部門很難開展監管工作。短期內,政府應該會更多正向引導區塊鏈技術創新與應用發展,對于區塊鏈行業的各種亂象,政府也會很重視,只是何時像整頓P2P一樣還未有明確時間表。
國研智庫創新科學園副總經理高宏認為,區塊鏈監管方面,管理缺失和過度監管都會影響其創新發展,因此沙盒監管應該是行之有效的,即重點示范,開展政府管理試點,圍繞核心企業或核心應用場景開展企業或行業級試點。
賽迪區塊鏈研究院院長劉權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國應該積極探索和制定區塊鏈技術及應用的行業管理辦法和安全監督機制體系,加強對敏感行業應用的監督與管理,比如針對數字貨幣中數字身份管理,數字資產存儲與兌換法則,經營牌照,業務范圍,信息披露,跨境資本管理等內容,加快相關法律和監管政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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