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 | 王禪
審校 | 李菲兒
央行目前正在研發的,正是一種運用了全新流通技術的數字現金,而非獨立于人民幣的數字貨幣。

為了后續的討論不發生指鹿為馬之事,一開始有必要先厘清幾個概念。
先是電子貨幣與電子現金。
這是兩個非常古老的名詞,近年幾乎絕跡于江湖,我本科論文寫的就是金融電子化,后來把論文中涉及電子貨幣的部分修改完善發表在《上海金融學院學報》(2006年第3期)上,題為《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與監管策略研究》,感興趣的朋友可從期刊找。

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與監管策略研究 《上海金融學院學報》 2006年第3期
從當時主流的觀點來看,電子貨幣也未取得較為公認的定義,內涵較廣,最廣義的定義(Kobrin,1997)包括三大類:(1)電子借記與貸記系統;(2)智能卡;(3)真正的數字現金。
第一類就是我們現在已習以為常的基于各種銀行、非銀行賬戶系統的電子支付,比如直接在商戶的POS機上刷銀行卡、綁定銀行卡的支付公司快捷支付以及從支付公司賬戶的支付,這類支付本質上仍然是存款的轉移,不是新型貨幣,只是新型的接入存款賬戶和完成支付的手段,是賬戶接入、劃款手段的電子化。
因此,狹義的電子貨幣定義(歐洲中央銀行,1998;國際清算銀行,2004)排除了這種基于賬戶的電子支付,僅指后兩類:智能卡、數字現金。
后兩類,便是常用定義的電子貨幣,首先要明確,它不是銀行或非銀行機構的存款賬戶,而是“現金”,和紙幣是一個性質的,歸類為M0。
既然是電子信號存儲的,那么就這種現金就沒法拿在手上,而是得儲備于電子存儲設備中。存儲設備大致分為兩大類,一是專用的智能卡,二是直接存儲存在電腦或其他電子設備(現在主要是智能手機)中。
智能卡存儲電子貨幣,在我國應用不多,銀聯、銀行曾經推出過類似的卡產品,但未見普及。
這種產品涉及“圈存”的動作,即從銀行賬戶中把錢取出來,存入這卡智能卡中。這樣,現金就以不記名的形式存儲于智能卡中,可以插卡脫機交易。
可見,這智能卡和銀行卡完全是兩碼事,銀行卡的卡片里面不存儲貨幣,銀行卡只是作為我們聯機接入銀行賬戶的技術手段而已,我們的錢是存在銀行的金庫里,并不存儲于卡片中(所以銀行卡丟了沒事,重辦一張即可)。
而智能卡電子現金,錢就存在這張卡片里面(技術原理類似交通卡,但交通卡不被視為智能卡貨幣,因為是單用途的,因此是地鐵公司的預收款),所以智能卡可別丟了,卡丟了錢就丟了。
這一交易方式不流行的原因很多,包括設備復雜、圈存麻煩等,在互聯網高度發達的情況下,不如聯機的銀行卡來得方便。
而直接存儲于電腦設備中的電子貨幣,才是真正意義的數字現金。比如,在網上買東西,可以直接把數字現金發送給賣方,以完成支付,這和銀行存款轉賬一樣,完全電子化,電子支付,聽起來就很方便。
但很明顯,電子現金,不管是智能卡,還是存在電腦里的真正的數字現金,都存在一些風險,比如可能會被復制。
如果加密算法被破解,不法分子把以電子信號形式存儲的電子現金復制了幾份,它的財富就可以翻倍增長了,或稱“雙付”(又稱“雙花”,double spending)風險,即一筆現金復制了后,可以用來支付兩次。
這可比假鈔還嚴重,假鈔是假的,這復制出來的數字現金卻全都是真的。
因此,考慮到潛在的雙付風險,并且聯機電子支付已很方便,因此,數字現金在各國均不成氣候,再基于賬戶的電子支付則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推動下,發展迅猛,人們已經幾乎忘記了數字現金的嘗試。
到此,大家可注意到一點,就是上面所有的努力,都未突破現行的貨幣體系,即央行統一發行貨幣,央行向銀行投放基礎貨幣,銀行再向民眾投放廣義貨幣。
基礎貨幣和廣義貨幣其實是同一種貨幣,就是本國的主權貨幣,比如我國是人民幣。
上面涉及的智能卡里的電子貨幣、電子設備里的數字現金,它都是各國的主權貨幣,只是換了存在形式,是主權貨幣的電子化,并不是一種新的貨幣。
而大概就在前幾年,比特幣的出現,使一種不同于各國主權貨幣的全新貨幣出現。
比特幣基于區區塊鏈技術,不存在單一發行人,將所有交易記錄于全網各結點,難以篡改。
比特幣還通過限制未來的發行總量的方式,希望控制其發行量,保持幣值。
但恰恰這一善意的心愿,使其偏離了貨幣的本質。
貨幣的本質是“欠條”,是“賬”,不是“物”,貨幣的總量是隨著人類經濟活動的起落而增減的,它不應該是固定的總量。
因此,比特幣從定義上就偏離了貨幣的本質,更像是貴金屬,因此稱之為“數字黃金”更合適。
切記,在現代信用貨幣制度下,黃金不是貨幣,這一點跟舊時的情況不同。
這種完全不同于原有主權貨幣的新型數字化的貨幣,被稱為數字貨幣。
很顯然,各國掌握了貨幣發行權的央行們,不會歡迎這種旨在剝奪他們貨幣發行權的新東西。
因此,很自然的推論是,央行們準備研究推出的,并不是數字貨幣,而是前面講的數字現金,便于大眾接受,也稱之為數字貨幣。
數字現金并不是新鮮事物,前文已述,人們很早前就開始研究這個東西了。但是,一直沒很好的實施推出,有各種原因,其中一大原因就是安全考慮,完全以數字信號形式存在的現金,有被復制從而導致雙付的風險,如若這一風險爆發,就會發生嚴重通脹,這一貨幣就報廢了。因此,雙付風險太大,需要很強的技術安全保證。
但是,比特幣雖然本身已偏離了貨幣的本質,但區域鏈技術的引進,卻使控制雙花風險成為了可能。
區塊鏈的應用,使得全網能夠識別唯一交易,因此基本消除了數字現金被非法復制的風險,流通的安全性大幅提高。
然后,加入智能合約的功能,增加一些交易的個性化功能,也能有助于貨幣流通與交易成本的下降,支付環節的服務水平提升。
因此,我們認為,央行研發的,正是一種運用了全新流通技術的數字現金,而非獨立于人民幣的數字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