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消息,近年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案件帶來諸多不良影響。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張偉提醒,老百姓遇到以下情況之一的,務必要提高警惕:
(1)以賺外快、消費返利為幌子的;
(2)以投資境外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
(3)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辦企業為幌子而不辦理企業工商登記的;
(6)以扶貧、慈善、互助為幌子的;
(7)在街邊、小區、商場、超市等違法違規發放廣告的;
(8)以組織考察、旅游、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
(9)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服務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賬戶、境外賬戶繳納投資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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