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第一財經消息,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劉東民和宋爽認為,目前我國禁止民營企業發行私人
數字貨幣,而由中國人民銀行開展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和推廣應用工作。由央行主導法定數字貨幣的開發工作無疑有利于國內的
金融穩定,但是相比于美國、日本等國允許私營企業開發數字穩定幣的做法,我國當前在數字貨幣研發的靈活性、高效性和創新性方面存在不足。因此,應該鼓勵民營企業和金融機構,在央行的指導和監管下研發數字人民幣穩定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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