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文化產業的存在很多問題,其中最嚴重的問題是,各種中間人拿走了大部分收益,而讓創作者拿不到應得的收益,他們因而專門有一章討論:「在區塊鏈上解放文化產業」。
他們在討論這個問題時,是有著一種理想主義情懷的,比如他們說:
區塊鏈技術把音樂藝術家放在產業模式的中心位置,這樣藝術家們既能享受表達的自由,又能將其知識產權所帶來的精神價值和物質價值最大化。不會再有龐大的、貪婪的中介機構。
的確,音樂商業鏈條中的各種中介機構,奪取了市場中的最大份額。如果音樂人可以通過區塊鏈發布音樂,然后用戶每一次收聽,音樂人都能自動地收到一筆由知識產權而來的報酬,這樣,這樣就可以把很多中間人的角色消除掉了。
我認為,由于音樂、文字、視頻等內容本來就是數字化,這會成為區塊鏈變革的最前沿。相對而言,那些把線下尚未數字化的資產與區塊鏈掛鉤、上鏈的,所要跨越的障礙太多。
區塊鏈在內容產業的應用,現在還很初步,但是,我們可以相信,由于這個產業本來就高度數字化,在這個領域會出現非常獨特的創新模式。現在人們在設想用區塊鏈去變革很多產業,但可以快速落地的,數字內容一定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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