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生態環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教育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五部門聯合發布新修訂的《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十條》。包括關愛生態環境、節約能源資源、踐行綠色消費、選擇低碳出行、分類投放垃圾、減少污染產生、呵護自然生態、參加環保實踐、參與環境
據生態環境部6月5日消息,為引領公民踐行生態環境保護義務和責任,做生態文明理念的積極傳播者和模范踐行者,攜手共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6月5日,生態環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教育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五部門聯合發布新修訂的《公民生態環境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