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盤查,是以政府、企業等為單位,計算其在社會和生產活動中各環節直接或者間接排放的溫室氣體,稱作碳盤查,也可稱作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碳盤查的報告可以由企業內部人員自行編制,也可聘請第三方企業制作完成。碳核查,是指第三方服務機構對參與碳排放權交易
2019年12月27日,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關于做好2019年度碳排放報告與核查及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名單報送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函943號),通知要求:重點排放單位在3月31日前核算并上報2019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及相
審定與核查機構出具項目審定報告后,CCER項目業主可以向注冊登記機構申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登記
項目業主公示CCER PDD報告時,應當同步公示其所委托的第三方審定與核查機構的名稱 公示期為二十個工作日
2012年11月8日之后開工建設的項目才可以申請CCER核證減排量
CCER項目設計文件公示期為二十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眾可以通過注冊登記系統提出意見
CCER項目業主公示項目設計文件時,應當同步公示其所委托的審定與核查機構的名稱
CCER項目業主申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登記前,應當通過注冊登記系統公示項目設計文件,并對公示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申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登記的項目業主應當按照項目方法學等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編制項目設計文件
CCER項目方法學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產業結構調整、行業發展階段、應對氣候變化政策等因素及時修訂待條件成熟時納入國家標準體系
全國CCER交易機構制定核證自愿減排量交易的具體業務規則,并報生態環境部備案。
全國CCER交易機構維護市場健康發展,防止過度投機,防范金融等方面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