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訊,日前,日本國稅廳舉行了第六次《關于
數字貨幣交易相關申告等環境整備研究會》,聯合
金融廳管轄下的數字貨幣交易業相關團體,就數字貨幣交易實際情況進行調研,并協助國稅廳制作、計算年度交易報告,以及應對即將到來的稅務申報季的個人稅務申告的準確性。
本次會議觀點如下:
1、數字貨幣征稅被劃分在所得稅的雜項所得中,即使本年度在數字貨幣交易中虧損,也無法與其他所得稅進行抵消。
2、2017年6月以后,數字貨幣買入賣出均并沒有消費稅。
3、認定數字貨幣的財產屬性,但是個人保有的數字貨幣資產,無法劃為《國外財產調書》的統計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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