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給大家看一個成都中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節選:

案情也不復雜,就是有個叫杜兵的網友在境外網站上看到紅日藥業商業行賄的證據(這一點好奇怪),聯系到紅日的董秘,要求對方花錢買平安。公司愿意出30萬,這哥們堅持要300萬,最后公司慫了同意給。
杜兵要求對方以比特幣支付封口費,還是蠻小心的,公司花300萬買了2101枚比特幣,無償贈送到杜兵的個人賬戶。然后杜兵把這些比特幣賣了換成成都的房子,還給自己買了一輛寶馬x5,留了40萬元存款在銀行賬戶。
這事最大的遺憾你們知道在哪嗎?300萬買2100枚你們除一下就知道了,2015年比特幣的價格是1500左右,如果哥們能夠拿手里放到2017年,市值最高會到3.15億左右,買房+買車+存銀行簡直虧大發了。
這事本來這樣就完了,可能紅日藥業過后覺得這事氣不過,就去法院把杜兵給告了,杜兵辯護時想說比特幣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財產,但辯護失敗,最終吃了13年有期徒刑,財物也必須全部退返。紅日藥業倒是不虧,畢竟成都的房子漲了,二手賣一下應該能找回這300萬。
至于紅日藥業商業行賄的內容是什么,我查了一下2014年關于公司的報道,有可能和某個產品非正常進入基藥目錄有關,畢竟陳年舊事,說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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