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提到,用戶無法將自己在某個平臺的信譽度轉移至另一個平臺。
這就好像每當你想要在新的公司進行消費時,都必須向其確認你的信用卡提供商是誰。很難想象,現代商業在這種模式下能夠存活下去。
我在上文提到,在傳統商業中,公司必須竭盡全力來維護自己的聲譽,而在共享經濟中,這種模式是如何被翻轉過來的。在共享經濟某事中,大公司——尤其是那些具有壟斷勢頭的公司——有更多的權利來決定將為哪些消費者提供服務,而不為另一些人服務。
當然,在某種程度上,這是他們的權利,公司也沒必要去為那些會給自己帶來嚴重損失的消費者提供服務。
也就是說,這些公司也可以隨意禁止某些消費者,同時也正如你會看到地那樣,這些公司也不會覺得自己有義務提供任何解釋。這樣帶來的問題就是,有些用戶被迫重新使用新的共享平臺。
有個名叫Jackson Cunningham的Airbnb平臺租戶的經歷是個很好的例子。他曾經是Airbnb平臺的忠實用戶,并向很多平臺推薦該平臺,但是自己卻無端被Airbnb永遠禁用該平臺。Cunningham覺得可能是因為自己曾被某個房主給過差評,但他表示該差評的理由完全是“無中生有”。
然而,他沒有找到有效的方式來回應這個誤導人的差評信息:
“我曾給Airbnb發郵件,指出該房主評論里面的內容純屬捏造。但我被回復說審查評論違反了該平臺的政策,即便評論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
現在,他不得不轉向另一個平臺,并重新開始在該市場建立自己的信譽度——盡管在之前很長一段時間里,他在其他房主眼里都是很受歡迎的租戶。
這也僅僅是問題的一個方面:那些Airbnb平臺最為依賴的、能夠提供房子的房主,同樣也可能在沒有得到任何正式解釋的情況下被禁止使用該平臺。
房主Kelly Kampen就遇到了這種情況,他也被毫無理由地禁用Airbnb平臺。
在被禁之前,Kampen已經收到了“超過356個5星好評”,且在兩年多時間內為超過700名租戶提供過房子。
可這又有什么用呢?
Kampen在Medium發表的文章中說道,自己曾是Airbnb平臺的忠實用戶,曾通過很多很多方式向其他房主/租戶推薦使用該平臺。但Airbnb從未對Kampen的文章做出任何回應,但Kampen在文章中截圖顯示自己的賬戶的確被Airbnb公司屏蔽,盡管自己的服務曾廣受好評。
Cunningham和Kampen如果想要繼續租入/出租房子,就必須重新使用另一個Airbnb的競爭平臺。在喪失了自己過去兩年多時間內建立的信譽的情況下,他們不得不重新開始在新平臺建立自己的信譽度。
這再次表明,當這些共享經濟中的大公司“獨占”所有關于用戶信譽的信息時,這使得新企業進入共享經濟變得困難重重。
當然,如果大公司的用戶信譽資料來源于自己提供的多重服務,那么他們也太可能會對長期用戶采取這樣嚴厲的措施,也不會任由自己從前的超級用戶在其他平臺使用這些信譽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