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ption id="cacee"><noscript id="cacee"></noscript></option>
  • <table id="cacee"><noscript id="cacee"></noscript></table>
  • <td id="cacee"></td>
  • <option id="cacee"></option>
  • <table id="cacee"></table>
  • <option id="cacee"><option id="cacee"></option></option>
  • <table id="cacee"><source id="cacee"></source></table><td id="cacee"><rt id="cacee"></rt></td>
    <option id="cacee"><option id="cacee"></option></option>
     找回密碼
     立即注冊

    掃一掃,登錄網站

    首頁 自媒體 查看內容
    • 2687
    • 0
    • 分享到

    火到爆炸的“幣改”,法律紅線在哪里?

    2018-7-31 09:45

    來源: shiliucaijing


    從共享經濟到通證經濟,似乎只是一夜之間,幣圈的世界如同天上一天人間一年。被圈內人士拉到一個研討會,大家熱火朝天地聊“幣改”,本以為是新玩意,結果還是前些年就有人提到的轉化存量房地產、文化產品等。待我發言時,保持了一貫的客觀冷酷:幣改的前途堪憂,面臨取締風險,如果到交易所買賣,現實還存在非法經營罪等刑事風險。


    01


    我國法律沒有缺席


    人們總是說,中國的法律很不健全,這完全是誤讀。我國法律的發達程度已經比很多發達國家還要縝密。之所以留有“不健全”印象,無非是70、80、90后在成長過程中,總是反復聽到詞匯(那三十年是我國立法工作的黃金時代),如今留有青少年時期的印跡,正如我們平時哼的歌還是年輕時的老歌。


    當然,造成人們對法律約束缺失的印象,“選擇性執法”是頑疾之一。


    一位浙江某創業人,來找我們聊,一張嘴就是BAT能做的事情,我們為什么不能做?龍頭企業叫犯錯,尾部企業同樣的行為就是犯罪?!消除選擇性執法,是未來法治進步的目標,咱們不贅述。


    幣改,主要針對現有資產(固定資產、知識產權等)進行價值重塑,利用區塊鏈等技術手段,將資產上鏈,每一份資產都可溯源,確保真實、可查、不可篡改。最終,將按照一定規則分份的資產(常見規則為:等額分份)到交易所或私募進行售賣,獲取流動性。其良好愿望是盤活現有資產,給過剩產能賦能。


    但是,從法律的眼光看,幣改可能會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在沒有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下,可能有取締的風險(國辦發[2017]3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國發[2017]38號《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更有甚者,會涉及非法經營等法律責任。


    02

     清理整頓是大概率事件


    誠然,37、38號文針對的對象是各類交易場所,最初我們辦案時,這兩個文件多為大宗商品交易市場(所)的前置法律規則。也就是說,在這些年打擊各類交易場所的過程中,對于將權益進行“等額分份公開發行”我國的態度一直是否定的。


    同時,對于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除卻正規審批之外,法律也是否定態度。也就是說,即便利用區塊鏈技術進行智能合約處理,如果在所謂交易所進行標準化出售,甚至采取集中競價的方式,我們法律將予以取締




    幣改后,資產呈現“數字化”“可交易”等特點,其金融屬性已經凸顯,對于金融屬性的產品,我國法律的態度更為嚴厲,未經國務院相關金融管理部門批準,不得設立從事金融產品交易的交易場所,其他任何交易場所不得從事金融產品交易。支付機構不得為上述交易服務。


    如今,實體經濟下行壓力大,擁有資產而沒有流動性的尷尬比比皆是。幣改,無疑給了人們希望,但這個希望必須在法律的軌道中運行。流動性的獲得,如果以犧牲市場管理秩序、金融穩定為代價,恐怕不現實。


    可以預計,未來對于為幣改提供流動性的各種交易場合,國家層面會視情況嚴重程度出手處置,如果幣改真的如火如荼在各地洶涌發展,涉及本地老百姓眾多,一旦出現資產處置困難或者“幣”的價格斷崖式下降,則會影響地方穩定和安全。屆時,群體性案件將接踵而至,這不是各方想看到的結果。


    03

    非法經營罪就是紅線


    幣圈最大的法律風險,是刑法第225條非法經營罪


    有一位幣圈人士,加了颯姐微信,第一句話就是:我們又不割韭菜,又沒有旁氏騙局,為啥也是違法犯罪?!其實,犯罪有很多,大家耳熟能詳的有暴力犯罪,如殺人、搶劫等。也有法定犯罪,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經營等。后者,有些并不以傷害具體自然人的財產權為必要條件,而是以國家金融秩序、市場秩序為保護的“法益”。侵犯這些法益,也構成犯罪,非法經營罪就是其中的經典罪名。


    幣改,將資產進行了通證化(tokens),在價格發現上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其行為本身,如果自帶流動性,則會影響市場管理。未經批準就可以資產證券化ABS,未經批準就可以發股票、債券,未經許可就可以售賣金融屬性的產品,這種行為顯然有悖市場秩序的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刑法第225條第四項,對于非法經營行為進行了兜底闡述,“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構成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單個罪名最高刑期15年)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含個人合法財產)。


    04

    寫在最后...



    經歷過金融創新的野蠻生長期,我們了解司法實踐中的種種處理方式。有些朋友說,幣東與P2P投資人不同,有資產歸零的心理準備,我想說,在實踐里,我們看到幣價下跌時,拿著敵敵畏到項目方的人也不少了。


    在一次鏈圈的活動中,主持人給現場聽眾三個提問機會,大家最關心的還是:幣值管理,啥時候能把幣的價格拉上來,搞得幾個鏈圈技術咖非常尷尬。是的,這就是人性,切勿回避貪婪的人性。


    幣改,我們認為有一定積極意義。但切勿走向“融資渠道”的老路,讓各方哀嘆一句,什么幣改就是變相融資。如是,幣改就死了。如果能夠將資產數字化,找到愿意進行嘗試的政策洼地或者監管沙箱,我們還是樂見其成。私募的方式,也許可以被現有法律容忍,但請注意,后續切勿再上交易所折騰。


    歷史的車輪滾滾向前,成文法也許是滯后的。但我們必須首先尊重法律,不能無視,甚至褻瀆它,否則,后果不堪承受。還請諸位幣圈朋友,了解法律常識,緩釋風險,平穩著陸。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
    相關新聞
    發表評論

    請先 注冊/登錄 后參與評論

      回頂部
    • <option id="cacee"><noscript id="cacee"></noscript></option>
    • <table id="cacee"><noscript id="cacee"></noscript></table>
    • <td id="cacee"></td>
    • <option id="cacee"></option>
    • <table id="cacee"></table>
    • <option id="cacee"><option id="cacee"></option></option>
    • <table id="cacee"><source id="cacee"></source></table><td id="cacee"><rt id="cacee"></rt></td>
      <option id="cacee"><option id="cacee"></option></option>
      妖精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