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當前的大部分商業活動都是中心化的,細數一下,幾乎各行各業都有中介的存在。尤其是在各種
金融活動中,如股權變更。在類似房地產這樣的大宗交易中,以及結婚、畢業登記等重要的事項中,一個中間人(中介、監督人、證明人等)是不可缺少的,這個中間人往往還承擔著信用中介的職能,必須具備權威性。往往是大到不能倒,因為一旦中心本身不可靠,帶來的后果是極其嚴重的。
互聯網在出現之初就提出了消滅一切中介的口號,但實際上,互聯網只是信息共享,起到了縮短中間環節的作用,并且把一部分中介搬到了互聯網上,并沒有真正“消滅中介”。傳統的互聯網技術也不可能真正做到消滅中介,因為互聯網無法制造信用,信用共識永遠都是最大的障礙。
以近幾年很火爆的“互聯網金融”為例,互聯網金融之所以問題頻發,就是因為大部分的互聯網金融平臺只能起到“信息中介”的作用,卻在實際上承擔了“信用中介”的職能,而絕大多數平臺的信用值和實力根本不足以擔當此重任,因此出現問題是必然的。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讓互聯網金融能夠健康發展,行業和政府都想到了各種方法,但根本上,所有方法的出發點只有一個:找到一個更可靠的“中心”來作為“信用中介”。
資金托管也好,政府部門監督也好,都是為了讓無序的互聯網金融行業能夠“中心化”,其爭議只是在于到底由誰來擔當這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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