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數據質量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表
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數據質量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表
單位名稱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
單位地址 |
| 排污許可證編號 |
|
|
單位聯系人 |
| 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 |
|
|
檢查工作組組長 |
| 檢查組組長聯系方式 |
|
|
檢查組成員 |
| 現場檢查日期 |
|
|
機組基本情況 | (燃料類型、裝機容量、數量) |
|
工作依據: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 《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 《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 發電設施》 國家最新文件要求等 |
|
序號 | 主要參數 | 關注重點 | 監督檢查結論 (說明檢查情況,或“是/否”) |
1 | 基本信息 | 1.1 重點排放單位營業執照、電力業務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等信息是否變化 |
|
1.2 重點排放單位發電、供熱生產設施情況是否發生變化 |
|
1.3是否定期對計量器具、監測設備、測量儀表等進行定期維護和校準,并記錄存檔 |
|
2 | 化石燃料情況 | 2.1企業是否做到每月一次皮帶秤實煤或循環鏈碼校驗;或至少每季度對皮帶秤進行實煤計量比對 |
|
2.2查閱燃料消耗量原始記錄或臺帳,核對煤種、煤炭購入量、煤炭來源(產地、煤礦名稱)等參數是否與系統上傳電子版材料一致 |
|
2.3查閱每日/每班次燃料檢測記錄或煤質分析原始記錄或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是否與系統上傳電子版材料一致。 |
|
2.4對于燃煤電廠,每日或每班入爐煤日綜合煤樣是否留存兩個月備查 |
|
3 | 化石燃料元素碳含量 | 3.1查閱檢測報告原件是否與系統上傳電子版一致;檢測報告是否加蓋CMA或CNAS章 |
|
3.2檢測委托單記錄的送樣名稱、克重、日期等是否與檢測報告記錄信息一致 |
|
3.3查閱月縮分煤樣混合工作記錄,確認混合質量是否正比于入爐煤煤量 |
|
3.4月縮分煤樣是否留存一年備查 |
|
4 | 購入使用電電力情況 | 查閱購入使用電力發票,發票量是否與報告購入使用電量數值是否一致,若有差異是否合理。 |
|
5 | 生產數據情況 | 5.1查閱每月發電量、上網電量等臺賬及其原始記錄是否與系統報告數據一致 |
|
5.2查閱每月供熱量臺賬及其原始記錄是否與系統報告數據一致 |
5.3查閱每月電廠技術經濟表或生產報表是否與系統上傳電子版一致 |
5.4查閱運行小時原始臺帳及其原始記錄是否與系統報告數據一致 |
|
6 | 臺帳資料留存 | 涉及碳排放核算的所有相關資料是否安排留存5年以上(有無相關內部管理文檔規定) |
|
7 | 咨詢機構情況 | 6.1 是否委托咨詢機構開展碳排放報告編制、數據質量控制等相關工作(無論是否直接付費) |
|
6.2 咨詢機構名稱 |
|
6.3 咨詢機構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
8 | 月度數據及材料技術審核發現問題現場核實情況 |
|
|
監督檢查工作組成員(簽名、日期): |
|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