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數據質量技術審核工作表
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數據質量技術審核工作表
單位名稱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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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 排污許可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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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核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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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核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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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組基本情況 | (燃料類型、裝機容量、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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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依據: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 《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 《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 發電設施》 國家最新文件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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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主要參數 | 關注重點 | 技術審核結論 (說明審核情況,或“是/否”) |
1 | 提交情況 | 1.1 重點排放單位是否在每個月結束之后的40個自然日內提交了碳排放報告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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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重點排放單位是否按要求完整上傳信息化存證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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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本情況 | 2.1 表1信息是否與企業營業執照、排污許可證等資料信息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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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表2信息是否與企業機組運行規程、排污許可證等資料信息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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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化石燃料情況 | 3.1 燃料消耗量數據獲取的口徑,a)生產系統記錄的計量數據;b)購銷存臺賬中的消耗量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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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燃料消耗量統計口徑是否基本滿足指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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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是否上傳每日/每月消耗量原始記錄或臺帳(蓋章掃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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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是否上傳月度燃料購銷存記錄(蓋章掃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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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燃料相關參數,如煤種、煤炭購入量、煤炭來源(產地、煤礦名稱)是否與原始記錄/臺帳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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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化石燃料元素碳含量 | 4.1 對于委外檢測元素碳含量,是否上傳存證有資質的外部檢測機構/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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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檢測機構是否與備案數據質量控制計劃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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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檢測報告是否加蓋CMA或CNAS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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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對于燃煤元素碳含量委外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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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檢測報告項目是否包含元素碳含量、低位發熱量、氫含量、全硫、水分等參數的檢測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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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是否在每次樣品采集之后40個自然日內完成該樣品檢測并出具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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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收到基元素碳含量是否按符合指南要求的公式和口徑換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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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收到基元素碳含換式公式涉及全水分、內水是否為企業每日自測值的月度加權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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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核算引用的碳空干基或碳干燥基是否與檢測報告值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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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收到基元素碳含量是否按規定保留四位小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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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產數據情況 | 5.1對于發電量等生產數據,是否上傳每月電量原始臺帳記錄(蓋章掃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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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對于發電量、供熱量、運行小時、負荷出力系數等生產數據,是否上傳每月電廠技術經濟報表或生產報表(蓋章掃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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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熱量的單位換算是否按符合指南要求的公式換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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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對于運行小時數和負荷(出力)系數,是否提供體現計算過程的Excel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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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供熱比、發電煤(氣)耗、供熱煤(氣)耗、發電碳排放強度、供熱碳排放強度、上網電量是否提供每月生產報表、臺賬記錄和Excel計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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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運行小時是否保留兩位小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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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負荷(出力)系數是否保留兩位小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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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它發現情況及其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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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月度數據及材料技術審核發現問題需提交現場核實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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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責任人(簽名、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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