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在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慶、
湖北、
廣東、
深圳等7個省市開展
碳交易試點工作以來,我國在市場體系構建、配額分配和管理、
碳排放MRV等方面進行了深入探索。2021年7月以來,隨著全國
碳市場正式開展線上交易,MRV工作進一步有序發展,目前已初步建成了溫室氣體排放MRV工作的常態化機制。
在我國的碳交易市場建設及發展過程中,國內MRV體系的政策法規體系也從無到有,逐步建立完善。
1、法規層面
2020年生態環境部發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成為碳市場建設的制度基礎。
2、技術層面
發布了涵蓋24個行業的《溫室氣體核算指南》《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發電設施》等文件用于指導監測工作。
3、操作層面
主要是各類報告及核查通知、控排企業名單等,如2022年3月,生態環境部官網發布《關于做好2022年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重點工作的通知》,對報送2021年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企業名單、內容、流程、核查要求等進行了詳細說明。
4、運作機制層面
國家碳排放交易MRV體系運作機制所涉及主體包括國務院碳交易主管部門、省級碳交易主管部門、重點排放單位和第三方核查機構。
?國務院碳交易主管部門負責碳排放量化及核查的管理及監督;
?省級碳交易主管部門配合國務院碳交易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碳排放權交易相關活動進行管理;
?重點排放單位應根據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要求,制定排放監測計劃并報省級碳交易主管部門備案,編制并報告年度排放報告;
?核查機構負責開展碳排放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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