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創新驅動發展中心副主任徐彬認為,數據具有幾乎零成本無限復制等諸多新特性,傳統的產權、流通、分配、治理等制度難以適用。要想充分釋放數據要素價值,就必須加快構建和完善數據基礎制度。
高同慶表示,一是當前仍處于數據流通交易市場發展的探索期,交易機構運營機制有待完善,支撐能力不足;二是數據要素領域核心技術亟須探索和突破,缺乏廣域覆蓋的可信數據流通基礎設施。
值得關注的是,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提出,數字中國建設按照“2522”的整體框架進行布局,其中要夯實數字基礎設施和數據資源體系“兩大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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