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我國來說,在落實“雙碳”目標的過程中,也需構建多層次
碳市場。在指標方面,建議根據行業+區域的分解方式,將我國
碳排放總量指標分解為控排行業碳排放指標、地區碳排放指標、特殊行業碳排放指標和預留指標,并對地區碳排放指標進一步細分。為確保區域、行業和企業的發展空間,引入碳減排指標,包括產能退出產生的碳減排指標、減排項目開發產生的碳減排指標、碳普惠機制下產生的碳減排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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