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 5 月,我國發改委發布《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暫行辦法》,依據《京都議定書》的內容,為加強對清潔發展機制項目活動管理,自此,我國開始以 CDM 機制與發達國家合作,參與國際
碳交易。根據 UNFCCC 官網數據顯示,我國目前共注冊的 CDM 項目數量為 3876 個。2005 年 6 月,中國首次開展的 CDM項目為與荷蘭合作的輝騰錫勒風電場項目,預測二氧化碳每年減少量為 51429 立方公噸,也標志著我國首個風力 CDM 項目的開端。歐盟規定 2013 年 后將嚴格限制減排量大的 CDM 項目進入 EU ETS,并且只接受 LDC(最不發達國家)新注冊的 CDM 項目。因此,在 2013 年之后我國 CDM 注冊項目驟降,且在 2017 年之后沒有出現新注冊的 CDM 項目,這也基本告示著我國 CDM 階段的結束。根據 UNFCCC 數據,我國 CDM 項目主要為風力和水電,兩類 CDM 項目占比約為總數的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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