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覆蓋的商品包括鐵、鋼、
水泥、鋁、化肥、電力、氫以及在某些條件下的間接排放,此外螺釘和螺栓以及類似
鋼鐵制品的下游產品也會被囊括在內。進口這些商品的商家需要支付生產國家的碳價格與歐盟排放交易系統碳配額價格之間的差價。CBAM將從2026年開始逐步實施,直至2034年。其推進速度將與歐盟排放交易系統中免費配額逐步取消的速度保持一致。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