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計算組織
碳排放和產品碳足跡的時候,經常遇到兩個常見問題:一是活動數據對應多個排放因子;二是活動數據壓根沒有對應的排放因子。根據ISO等碳排放計算標準,有一些處理這類問題的基本原則:
物理距離:物理距離越近的排放因子越接近企業排放的真實情況。所以從物理距離選擇碳排放因子的優先級順序是:供應商提供/實測(有檢驗證書做保證)的碳排放因子> 區域碳排放因子>國家碳排放因子>國際碳排放因子。
發布年份:盡量選擇最近發布的數據,一般不能使用超過10年以上的排放因子。
發布部門:優先選擇國際或國家權威部門發布的數據,例如聯合國IPCC、各國碳排放業務主管政府部門等發布的數據。
核算范圍:排放因子生命周期邊界盡可能完整。例如計算產品碳足跡,則盡可能使用全生命周期或半生命周期的國家排放因子。如果國家實在沒有官方生命周期碳排放因子,則可以考慮選擇國外碳排放因子數據庫,例如Ecoinvent。
以國家級生命周期電力排放因子為例,筆者了解到很多認證機構在計算產品碳足跡時采用發電碳排放因子,這主要受限于國家沒有半生命周期或全生命周的碳排放數據。
單就電力排放因子來說,從其它國家的電力排放因子數據推算,全生命周期/發電階段=1.1-1.2倍。碳阻跡的歐洲碳咨詢同事建議,如果沒有國家級生命周期數據,則可以考慮核心階段數據,如用發電乘以一個系數的方式得出生命周期排放因子數據。
在缺乏基礎排放因子數據的情況下,筆者認為解決這個問題的破局點在于:從碳足跡計算標準出發,明確使用的數據庫,盡可能確定基礎核心數據(電、天然氣等)的單一使用來源,避免讓用戶做出多種選擇,減少錯誤率,提高數據的可對比性。
退一萬步講,即使目前的基礎
能源數據沒有那么準確,只要企業使用同一套數據,也能保證不同產品的碳足跡的有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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