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一刀切”、類案不同罰等難題怎么解決?
江蘇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以1號文件形式印發《關于統籌推進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推進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提出明確要求,更好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政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行政執法與人民群眾利益緊密相關,行政裁量權基準是行政機關的具體執法尺度和標準,是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保障。《通知》明確健全配套機制、明晰制定職責等4個方面的工作任務,強化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提升工作的統籌性、規范性和實效性。
力爭在年底前,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
,基本實現行政裁量標準制度化、行為規范化、管理科學化,確保行政機關在具體行政執法過程中有細化量化的執法尺度,行政裁量權邊界明晰,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行為得到有效規范,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社會滿意度顯著提高。
《通知》明確,省級行政機關負責對本系統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省本級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中的行政執法事項制定裁量權基準;國務院有關部門已制定行政裁量權基準的,原則上直接適用,必要時可在其規定的裁量權基準范圍內進行合理細化、量化。設區的市行政機關負責對本地區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中的行政執法事項制定裁量權基準。縣級行政機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細化具體的操作性規定。各級行政機關要按照“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對已經制定的行政裁量權基準進行規范清理,對裁量權基準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對原裁量權基準進行修訂完善;未制定行政裁量權基準的,要根據工作需要建立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
《通知》強調,要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發程序管理制度,以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形式制定的行政裁量權基準,要嚴格執行制發程序。要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動態調整機制,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機關要定期對行政裁量權基準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結合本領域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和裁量權基準適用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更新裁量權基準。要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備案審核機制和常態化監督機制,新制定的行政裁量權基準要及時按照程序備案,強化對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執行的監督。要推進行政裁量權基準信息化應用機制,依托
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
區塊鏈等技術手段,將行政裁量權基準內容嵌入行政執法信息系統、移動執法終端等,為行政執法人員提供精準指引,有效規范行政裁量權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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