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3日,中國互聯網
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聯名發布《關于防范NFT相關金融風險的倡議》(以下簡稱《倡議》),呼吁消費者自覺抵制NFT投機炒作行為,警惕和遠離NFT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此舉反映出NFT已經進入內地主流監管視野。
《倡議》開端就提到,“NFT作為一項
區塊鏈技術創新應用,在豐富數字經濟模式、促進文創產業發展等方面顯現出一定的潛在價值。”這是NFT首次被正式寫入協會這種“半官方組織”的文件中,也是首次得到內地官方的正式承認。
《倡議》主要內容包括:
(1)不在NFT底層商品中包含證券、保險、信貸、貴金屬等金融資產,變相發行交易金融產品;
(2)不通過分割所有權或者批量創設等方式削弱NFT非同質化特征,變相開展代幣發行融資(
ico);
(3)不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續掛牌交易、標準化合約交易等服務,變相違規設立交易場所;
(4)不以
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作為NFT發行交易的計價和結算工具;
(5)對發行、售賣、購買主體進行實名認證,妥善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發行交易紀錄,積極配合反洗錢工作;
(6)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NFT,不為投資NFT提供融資支持。
筆者認為,上述倡議主要防范的是數字藏品的金融化,而非數字藏品本身;所抵制的是變相開展代幣發行融資的行為。而“通過分割所有權或者批量創設等方式削弱NFT非同質化特征”的表述僅僅是對ICO的典型模式進行舉例,并不是說有符合這類模式的行為就是代幣發行融資行為。
也因此,NFT消費者應選擇合理合法、健康有序的收藏方式,維護自身正當權益,遠離因盲目炒作產生的風險。
對于從業者而言,機遇和挑戰并存,利好多于利空。一些專業鑄造商,將NFT作為企事業單位做市場營銷、品牌傳播的工具,讓企業買單發送給個人用戶是完全合乎以上倡議的。一些數字藏品
電子商務平臺做出了不可二次售賣的限制,相關用戶都是以研究、欣賞、收藏為目的而消費的,不是以投資為目的而炒作,也是完全合乎倡議的。反而倡議中要求購買主體實名,相關從業者可以挖掘這一特性,讓數字藏品去賦能希望低成本獲得用戶數據的行業。
筆者預計,內地未來將有一批專業鑄造商脫穎而出。這些機構能為項目方配置基于
聯盟鏈的合約開發、網站系統,并針對NFT的用戶喜好設計功能玩法。咨詢方面,專業鑄造商具備擬定NFT發行規則、設計創意、合規方案等咨詢能力。運營方面,專業鑄造商則可根據項目特色定制營銷方案,并對上鏈藏品做不同的視覺形象包裝,階段性輸出內容,在交互中提高用戶認知度與品牌黏性,聚焦用戶留存和營銷效果。
除了能在主流媒體、垂類媒體做新聞分發,還能將藏品的信息(視頻、圖片或文字)傳遞給NFT藏家中的意見領袖,并主辦AMA(Ask Me Anything,百問百答)、UGC(用戶生成內容)挑戰賽等活動,為項目方運營社交媒體賬號,設計視覺內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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