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
區塊鏈數字票據,并非新產生的一種實物票據,也不是單純的虛擬信息流,它是基于
區塊鏈技術,結合現有的票據屬性、法規環境和市場實際而開發的一種全新票據形態。區塊鏈數字票據與現有電子票據相比,在技術架構上完全不同,它既具備目前電子票據所有的特點和功能基礎,又融合了區塊鏈技術的新優勢,從而成為一種更安全、更智能、更便捷、更具發展前景的票據形態。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我們也可以把區塊鏈數字票據理解為基于區塊鏈技術構造的全新形式的電子票據。
區塊鏈技術在
比特幣上的成功已經證明了可編程
數字貨幣的可行性。隨著該技術的擴展,加上
金融領域急需解決總分重復記賬、安全攻擊和信任關系等一系列問題,區塊鏈在金融領域有著廣闊的應用空間,票據所具有的屬性和流轉特征,使發展區塊鏈數字票據成為區塊鏈在金融領域應用的重要突破口。未來,隨著區塊鏈技術進一步的擴展和應用實踐,區塊鏈可以應用于任何有去中心化、驗證和防偽等需求的金融服務領域,這對拓展金融服務領域,提升金融交易和服務效率具有重大意義。
區塊鏈數字票據與電子票據的類比,可參照數字貨幣與電子貨幣的類比,電子貨幣只是實物貨幣在互聯網中的虛擬化,只能完成支付清算功能,并且需要中心化的服務器記載數據,也需要第三方的支持才能產生信任關系。比如,存儲在支付寶中的是電子貨幣,它指的是實物貨幣用電子信息流來替代,通過支付寶來支付,最終的數據記錄人是支付寶背后的中心服務器,產生的價值交換需要支付寶作為第三方證明,支付的電子貨幣功能、流轉方向等也是不可控的。但是,基于區塊鏈的數字貨幣的分布式記賬規則,不需要任何中心機構或第三方來認證,就可以實現點對點的轉賬,而且,還可以通過編程對貨幣的流轉進行控制,實現更高級別的智能化。
因此,與電子票據相比,區塊鏈數字票據擁有巨大的核心優勢。具體表現在:
第一,系統搭建和數據存儲不需要中心服務器,也不需要中心級應用。這會帶來四大優勢,一是省去了中心應用和接入系統的開發成本;二是減少傳統模式下的系統維護并優化成本,包括設備投入、數據備份、應急管理等。三是減少系統中心化帶來的風險,不會出現集中模式下服務器崩潰或被黑客控制的問題,因為分布式數據庫具有強大的容錯功能,不會因為一個或幾個節點出錯而影響所有參與者的運轉,更不會影響數據的進一步存儲和交易更新。四是減少中心化模式下數據反復被記錄和保存的成本,各個參與者中記錄的數據賬本,既是分賬本,也是總賬本。進入票交所時代,在近乎高頻交易的市場中,票據交易量龐大,有著海量記賬需求,區塊鏈數字票據的優勢是顯而易見的。
第二,在區塊鏈技術下,數據的完整性、透明性和通過時間戳的可驗證性,使任何價值交換都可以追蹤和查詢,而且這些信息并非單單保存在某一個服務器或某一個參與者機器中,同時可以通過相應的技術實現對涉及商業秘密(如出票人、承兌行等)的屏蔽。其優勢在于,一是通過所有參與者任何行為數據的記錄和累積,易于形成信用分析和評估機制,最大限度地降低違約后無人知悉的可能性,進而為建立良好的信用環境打下基礎。二是方便的信息跟蹤可以實現對歷史數據的調閱,更容易對票據的流轉過程進行清晰的展示和控制,一旦發生法律糾紛,易于行使相關權利并追索。三是可以有效控制票據交易和其他票據產品中的風險,如對于票據P2P(互聯網金融點對點借貸平臺)理財使用的質押票據,通過數據的查閱,可以知曉其狀態,從而防止現有模式下重復質押或合伙作案的風險。
第三,區塊鏈的智能合約形式使票據在整個生命周期中具備了可編程性和可控制性。一是交易的控制方式更加多元化,如在實際的交易中會存在票據代持(即雙買斷)的模式,可以在交易的開始就將約定買回的日期通過代碼的形式寫入智能合約,待到期后票據將自動完成贖回買斷。二是智能合約通過代碼來實現,其硬控制性使票據的交易不再需要線下合同作為保證,避免執行中存在違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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