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消息,韓國
金融服務委員會(FSC)正在收集專家意見,以提出受《資本市場法》約束的“證券型代幣”的具體標準。證券型代幣是授予未來利潤或實際資產的股份和權利的代幣。金融服務委員會相關負責人28日表示,如果(實質上)屬于資本市場法所定義的證券,即使發行形式是(數字)代幣,當然也需要遵守《資本市場法》的規定。因為形式的原因,可能有部分被誤解為資本市場法不適用,或者可能有部分對是否是主體感到困惑,所以我們會澄清不清楚的部分。一位 FSC 官員表示,無意將《資本市場法》應用于目前在虛擬資產(虛擬貨幣)交易所交易的
比特幣等支付結算代幣。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