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吳說
區塊鏈微博,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的中國庭審公開網找到了庭審實錄,庭審實錄中,男子鄭大偉自稱一直在投資
比特幣等
數字貨幣,2000多萬投資款中,50多萬來自妻子;三四百萬來自父母;其余的錢來自自己“炒數字貨幣”得來的積蓄與親戚借款。2000多萬虧損后,鄭大偉原打算“自己走”,但后決定和妻子、女兒一起走,因此6月18日先殺死女兒,后與妻子共同跳海自殺。鄭大偉落在橋墩基座上僥幸生還,被海警帶走后自首。
目前無法確認鄭大偉投資虧損的具體原因與方式,可能需要閱讀未來披露的裁判文書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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