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
區塊鏈的邏輯可能跟互聯網不僅是平行世界,他們是鏡像關系。”所謂鏡像,指的是對比關系,而互聯網與區塊鏈之間的一個對比就是互聯網是做信息的傳輸協議,而區塊鏈是做價值的傳輸協議。
把價值這個抽象的概念等同于貨幣其實是錯誤的,準確地說,貨幣是價值的載體之一。文章開頭有提到,當價值以貨幣的形式體現的時候,那就是價格,而這個時候的價值嚴格來說是交換價值(按照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觀點,價值可分為使用價值(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屬性)和交換價值(使用價值交換的量))。而能夠體現使用或交換價值的東西絕不僅僅只有貨幣而已,股權、債券、產權、版權、公證、合約、投票這些資產都能體現價值。
資產指任何公司、機構和個人擁有的任何具有商業或交換價值的東西。
另外,狹義來講,區塊鏈是一種按照時間順序將數據區塊以順序相連的方式組合成的一種鏈式數據結構,并以密碼學方式保證不可篡改和不可偽造的分布式賬本。
既然作為一個記賬系統,區塊鏈不僅可以記錄數字形式的貨幣,也可以記錄用數字定義的其他任何資產。換言之,除了
數字貨幣,區塊鏈還可以承載剛剛說到的股權、債券、產權等可用數字形式及進行價值存儲或轉移的任何事物。
毫無疑問,數字貨幣是目前區塊鏈創造的使用最廣泛,同時也是最受認可的一類應用。而基于
區塊鏈技術的非貨幣形式的價值載體還在孕育之中。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和相關基礎設施的完善,區塊鏈能承載的價值范圍會不斷擴大,區塊鏈未來的潛力將不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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