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員披露,DCEP將注重M0(現金)替代,而不是替代M1、M2(實際上是銀行存款),并將采用“雙層運營體系”,即央行先把DCEP兌換給銀行或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避免對銀行存貸款產生影響,以及由此可能對整個
金融體系產生過大的震動。
由此,更嚴格地講,DCEP實際上只是人民幣現金的數字化,而不是所有人民幣的數字化,因此,將其叫做“數字現金”應該更為恰當。
要實現DCEP只是替代現金,而不是替代銀行存款,就需要對“數字現金”與“實物現金”的總體規模進行控制,并且在擴大數字現金規模的同時,不斷降低實物現金的比重。同時,應該鼓勵社會成員優先用實物現金通過運營機構兌換成數字現金,運營機構則跟央行兌換數字現金。對用存款轉入數字現金“錢包”則要設定限額,但對
數字貨幣轉回銀行存款則不加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DCEP是替代實物現金的數字現金,在功能和使用上具有很多現金的特性,但卻不應完全等同于實物現金。比如,實物現金具有物理載體和不同的面值、圖案、發行年份,其中每張紙幣還有自己的編號等,而數字貨幣則完全不需要這些東西,只需要記錄貨幣數額(到小數點后兩位,即在“元”以下到“角”、“分”)即可。
讓人吃驚的是,近日網上傳出的
農業銀行測試央行數字貨幣錢包APP的圖像上,赫然顯示著標有“中國人民銀行”、面值“¥1.00”、編號“20200414191111”和毛澤東頭像等的圖案(見下圖),似乎央行數字現金完全要比照實物現金,同樣要有不同面值和圖案、編號等,這大大超出本人的想象。我認為,這是對數字貨幣最大的誤解,完全是畫蛇添足,數字貨幣就應該只是數字,不應刻意模仿現金的具體形態進行設計!
同時,數字現金作為人民幣的一種新的形態,可能沒有在人民幣管理條例中體現,推出DCEP前,需要相應修改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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