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
數字貨幣”的概念風起云涌,從完全去中心的網絡內生加密數字幣,如
比特幣、以太幣等;到與某種法定貨幣等值掛鉤,但運用
區塊鏈等技術運行的網絡數字“穩定幣”,如USDT、GUSD等;再到設想與多種法定貨幣結構性掛鉤,運用
區塊鏈技術等形成和運行無國界(超主權)網絡“綜合幣”,如設想中的Libra、eSDR等,可謂層出不窮、花樣不斷。很多人認為,這將對國家法定貨幣乃至國際貨幣體系產生極其深刻的沖擊,甚至可能將其顛覆或取代。
從2013年開始,很多國家的央行也高度關注數字貨幣,甚至著手研究和設計 “央行數字貨幣”(CBDC)。其中,中國央行從2014年即組建數字貨幣研究團隊;2016年1月即宣布“爭取早日推出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2019年7月開始,央行官員相繼發聲表示,國務院已經批準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目前正在組織市場機構參與系統開發和測試工作,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現在,數字貨幣正式開始測試,中國可能成為全世界率先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國家。
從2016年央行宣布爭取早日推出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開始,本人就一再強調:比特幣、以太幣等完全去中心化的網絡內生加密數字幣,違反了貨幣發展的邏輯與規律,不可能成為真正的流通貨幣并與國家法定貨幣并存共生,它們最多只能是在一定網絡虛擬環境中使用的“虛擬幣”或虛擬資產;“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必然是中心化的,不可能比照比特幣、以太幣的模式,運用區塊鏈等技術打造的去中心化央行貨幣;一個國家不可能同時運行兩套法定貨幣體系(傳統法定貨幣與新型數字貨幣),否則同樣違反貨幣的本質與邏輯;所以,央行數字貨幣只能是法定貨幣的數字化(電子版),并注重于改進貨幣管理與支付結算辦法,提高貨幣運行效率、降低運行成本、強化合規監控。(這方面可參照本人關于“準確看待和有效監管數字幣”等相關文章,以及2019年8月24日在《經濟觀察報》上發表的“央行數字貨幣落地運行的挑戰”、今年2月4日在公眾號上連載的《信用貨幣辨析》系列文章,特別是其中之三:“對各類‘數字貨幣’的基本判斷”)
現在,央行已經明確,央行數字貨幣就是數字化的人民幣。它就是人民幣,而不是等同于人民幣,更不是人民幣之外新的一種貨幣;其與網絡加密數字幣、網絡穩定幣、網絡綜合幣等根本不是一回事;央行數字貨幣主要改變的是貨幣形態、發放方式和支付結算方式,在貨幣本身上并沒有顛覆性變革,變革最大的是貨幣的支付結算方式。正因如此,央行將其正式命名為“DCEP”,其中,“DC”是“Digital Currency”,即“數字貨幣”的英文縮寫; “EP”則是 “Electronic Payment”,即“電子支付”的英文縮寫,就是表明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更多的是貨幣的數字化和電子支付。
作為數字化人民幣,DCEP沒有任何投資、收藏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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