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5 月,《中國制造2025》(國發〔2015〕28號)把“綠色制造工程”作為重點實施的五大工程之一,部署全面推行綠色制造,努力構建高效、清潔、
低碳、循環的綠色制造體系。2016 年3 月24 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綠色制造2016 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了綠色制造實施的時間計劃。
2016 年6 月30 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工業綠色發展規劃(2016-2020 年)》,明確加快構建綠色制造體系,發展壯大綠色制造產業的量化目標,即到2020 年,創建百家綠色示范園區、千家綠色示范工廠和萬種綠色產品,主要產業初步形成綠色
供應鏈。
2016 年9 月20 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關于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16〕586 號)公布了開展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的評價要求。隨后,包括
江蘇省、
浙江省等在內的各地區陸續發布了與各地區發展相適應的綠色制造體系實施方案。
(一)綠色工廠
工信部文:“優先鼓勵各地區在
鋼鐵、有色金屬、化工、建材、機械、汽車、電子信息、輕工、紡織、石化等行業選擇一批基礎好、代表性強的企業開展綠色工廠的創建工作。”
綠色工廠應在保證產品功能、質量以及制造過程中員工職業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滿足基礎設施、管理體系、
能源與資源投入、產品、環境排放、環境績效的綜合評價要求。
綠色工廠評價指標分為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具體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和預期性要求。基本要求是納入綠色工廠試點示范項目的必選評價要求,預期性要求是綠色工廠創建的參考目標。
(二)綠色產品
綠色產品是按照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在產品設計開發階段系統考慮原材料選用、生產、銷售、使用、回收、處理等各個環節對資源環境造成的影響,實現產品對能源資源消耗最低化、生態環境影響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推動具有無害化、節能、環保、高可靠性、長壽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綠色產品的發展。
(三)綠色園區
綠色園區是突出綠色理念和要求的生產企業和基礎設施集聚的平臺,側重于園區內工廠之間的統籌管理和協同鏈接。推動園區綠色化,要在園區規劃、空間布局、產業鏈設計、能源利用、資源利用、基礎設施、生態環境、運行管理等方面貫徹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理念,從而實現具備布局集聚化、結構綠色化、鏈接生態化等特色的綠色園區。
(四)綠色供應鏈
綠色供應鏈是綠色制造理論與供應鏈管理技術結合的產物,側重于供應鏈節點上企業的協調與協作。打造綠色供應鏈,企業要建立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為導向的采購、生產、營銷、回收及物流體系,推動上下游企業共同提升資源利用效率,改善環境績效,達到資源利用高效化、環境影響最小化,鏈上企業綠色化的目標。按照產品全生命周期理念,加強供應鏈上下游企業間的協調與協作,確立企業可持續的綠色供應鏈管理戰略,實施綠色伙伴式供應商管理,強化綠色生產,建設綠色回收體系,搭建供應鏈綠色信息管理平臺,帶動上下游企業實現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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