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府治理一樣,社會治理也是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體現的是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十九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指出:“必須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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