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之傳統傳銷活動,傳銷幣借助虛擬貨幣、
區塊鏈等如今風口浪尖上的新概念進行包裝,本身極具迷惑性,會給不明就里的投資者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價值風險
傳銷幣本身幾乎不具備任何價值,甚至有的傳銷幣根本不具備
區塊鏈技術基礎,僅僅是傳銷組織找人制作的具有相應外觀的網站卻沒有任何技術支撐。仍以 “暗黑幣”案[3]為例,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確認了該傳銷幣本身并不具有任何商品屬性和使用價值, 僅是傳銷組織內部變現的一種標記和計算返利數額的工具。
因此,一旦運營平臺資金鏈斷裂,主要運營者跑路,投資者所購買的傳銷幣瞬間就會變得一文不值,將面臨“價值歸零”的巨大風險。
難以救濟
傳銷幣的運營以互聯網為基礎,其交易系統多部署在海外,經營者通過手機和電腦即可控制平臺、展開經營,因此突破了傳統傳銷的地域限制,相關機構很難監管和追蹤,參與者的資金也很難追回。以涉案金額高達16億“維卡幣”[4]為例,“維卡幣”的網站及營銷模式由保加利亞人建立,相關服務器則設立在丹麥哥本哈根境內,國內運營人員則分布在全國各地,因而對其涉案人員的抓捕難度極大,收網的過程中須涉及跨境追捕、司法協助、各國法律差異等多種復雜的問題。
此外,該類傳銷幣的涉案資金常常會分散地匯入境外,參與的普通投資者幾乎無法跨境追回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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