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當前不少上市公司有意搭上區塊鏈這班“快車”,但“蹭熱點”現象突出,同時,借區塊鏈之名的招搖撞騙有抬頭之勢。
“去偽存真”刻不容緩
“如今數字經濟時代的大幕已被拉開,作為數字經濟時代底層技術的區塊鏈,瑞幸絕不會錯過。”這段放在“瑞幸鏈”官網首頁的文字,乍一看,讓人不禁想為“瑞幸咖啡”點贊。然而,瑞幸咖啡近日宣稱,該“瑞幸鏈”與之沒有任何關系,瑞幸咖啡將尋求有關部門介入,依法查清事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看似充滿情懷的文字,原來是蹭區塊鏈熱點引君“入局”,著實讓人始料未及。但放眼當下,此類個案并非鮮見。諸如“‘阿里巴巴幣’是阿里巴巴發行的嗎?”等等,說明當區塊鏈上升為國家戰略,當區塊鏈技術掀起一股科技熱潮,有些看上去挺美的區塊鏈,實際“貌合神離”,“掛羊頭賣狗肉”,有成“區塊亂”之意。面對此情此景,原本就被各種“鏈”搞得頭昏腦漲的“吃瓜群眾”,更搞不清孰真孰假。倘若區塊鏈真成“區塊亂”,讓人浮想聯翩的“鏈”和“幣”勢必泛濫,不僅有可能侵犯相關企業的商標權、商號權,且這些“鏈”和“幣”更具迷惑性,既會進一步誤導受眾,更會破壞業界生態,滋生新的市場風險隱患。
或許有人認為,區塊鏈和虛擬加密貨幣難免“相生相伴”。此話看似有理,實則兩者間并不能畫等號。首先,區塊鏈是一種底層技術,依托這種技術誕生了比特幣等一眾數字貨幣,不能因此混淆在一起。其次,區塊鏈是未來數字經濟的基礎設施,沒有實際價值的虛擬加密貨幣不應是區塊鏈技術的應用方向。換言之,區塊鏈技術只有被應用于具體場景,才有可能涉及社會利益或公共利益。只有準確理解、合理利用區塊鏈技術才屬“正道”。這就提醒各方,在各種應用場景中,須注意區分哪些是真的利用區塊鏈技術,哪些則是“掛羊頭賣狗肉”,謹防區塊鏈成“區塊亂”,讓本該產生更大價值的底層技術成為騙子的幌子。
具體而言,一是與時俱進,對癥下藥,逐步將數字金融、數字經濟納入法制軌道,建立統一、規范的技術標準,為監管提供依據。二是借助科技手段,實現“以鏈治鏈”,去偽存真,進一步強化區塊鏈技術應用的安全性、有效性。三是加強教育宣傳,提升使用者、投資者辨別區塊鏈技術的能力。四是加強引導,加快推進區塊鏈技術相關應用落地,進而利用溢出效應,淘汰含有水分的項目,讓“區塊亂”不能成行,騙子無立足之地,使區塊鏈能在服務民生、強化社會信任機制的道路上穩步前行。
法律空白亟待填補
區塊鏈技術早在2008年就已出現,但說起它,10個“吃瓜群眾”可能有8個并不真正了解這究竟是什么。而當下,隨著區塊鏈技術上升為國家戰略,其再度為社會廣泛關注,且在投融資領域熱度不斷升溫。但須注意的是,經一些資本、機構、自媒體爆炒,區塊鏈有成惡意炒作“重災區”之勢。
一方面,“花式”蹭熱點成為許多上市公司拉高股價的手段。統計顯示,3000多家A股上市公司中,超過500家自稱與區塊鏈有關,但真正披露具體區塊鏈業務內容且屬實的不到40家。若普通投資者購買了這些名不副實的區塊鏈概念股票,難免被“割韭菜”。另一方面,涉及區塊鏈的項目、園區正一窩蜂涌現。據媒體報道,全國已成立區塊鏈產業園22家,其中三成空置率超過50%,隱有泡沫化跡象。此外,借區塊鏈概念行騙或違法發幣苗頭在民間投資領域有所抬頭。一些非法發幣、炒幣的公司又開始鼓吹代幣交易,最常見的是宣揚超高收益,打著百倍幣、千倍幣的旗號,引誘投資者買幣、充值。結果無不是項目方攜款跑路,投資者損失慘重。
從目前看,若涉及區塊鏈的企業或園區屬于合法經營,能否分到羹尚待市場說了算。但某些機構或某些人打著區塊鏈旗號蒙騙公眾,則應嚴厲打擊,系統整治。
首先,應建立多部門參與的聯合治理機制。2017年,央行等七部委曾聯合發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2018年,銀保監會等五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防范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雖說這些舉措有利于提高公眾防范意識,但僅僅公開提示并不夠,還應針對詐騙行為的特點進行針對性治理,以有效保護投資者利益。
其次,雖然區塊鏈在法律上尚存空白,但涉及傳銷、詐騙、發行“空氣幣”等行為,明顯違反《廣告法》、《刑法》等,涉嫌罪名包括但不限于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所以,關鍵還是要形成監管合力,精準治理。雖然今年1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首次在制度層面進行規范,但最近涉及區塊鏈詐騙再度抬頭,說明一般性制度的震懾力不夠,有必要抓緊完善相關法律,把涉及區塊鏈的相關行為用明確的法規來界定。同時,有必要對區塊鏈概念炒作、泡沫化跡象進行治理,并期盼人民銀行盡早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既滿足社會需求,也能間接打擊區塊鏈詐騙。據新華社報道,當前不少上市公司有意搭上區塊鏈這班“快車”,但“蹭熱點”現象突出,同時,借區塊鏈之名的招搖撞騙有抬頭之勢。
“去偽存真”刻不容緩
“如今數字經濟時代的大幕已被拉開,作為數字經濟時代底層技術的區塊鏈,瑞幸絕不會錯過。”這段放在“瑞幸鏈”官網首頁的文字,乍一看,讓人不禁想為“瑞幸咖啡”點贊。然而,瑞幸咖啡近日宣稱,該“瑞幸鏈”與之沒有任何關系,瑞幸咖啡將尋求有關部門介入,依法查清事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看似充滿情懷的文字,原來是蹭區塊鏈熱點引君“入局”,著實讓人始料未及。但放眼當下,此類個案并非鮮見。諸如“‘阿里巴巴幣’是阿里巴巴發行的嗎?”等等,說明當區塊鏈上升為國家戰略,當區塊鏈技術掀起一股科技熱潮,有些看上去挺美的區塊鏈,實際“貌合神離”,“掛羊頭賣狗肉”,有成“區塊亂”之意。面對此情此景,原本就被各種“鏈”搞得頭昏腦漲的“吃瓜群眾”,更搞不清孰真孰假。倘若區塊鏈真成“區塊亂”,讓人浮想聯翩的“鏈”和“幣”勢必泛濫,不僅有可能侵犯相關企業的商標權、商號權,且這些“鏈”和“幣”更具迷惑性,既會進一步誤導受眾,更會破壞業界生態,滋生新的市場風險隱患。
或許有人認為,區塊鏈和虛擬加密貨幣難免“相生相伴”。此話看似有理,實則兩者間并不能畫等號。首先,區塊鏈是一種底層技術,依托這種技術誕生了比特幣等一眾數字貨幣,不能因此混淆在一起。其次,區塊鏈是未來數字經濟的基礎設施,沒有實際價值的虛擬加密貨幣不應是區塊鏈技術的應用方向。換言之,區塊鏈技術只有被應用于具體場景,才有可能涉及社會利益或公共利益。只有準確理解、合理利用區塊鏈技術才屬“正道”。這就提醒各方,在各種應用場景中,須注意區分哪些是真的利用區塊鏈技術,哪些則是“掛羊頭賣狗肉”,謹防區塊鏈成“區塊亂”,讓本該產生更大價值的底層技術成為騙子的幌子。
具體而言,一是與時俱進,對癥下藥,逐步將數字金融、數字經濟納入法制軌道,建立統一、規范的技術標準,為監管提供依據。二是借助科技手段,實現“以鏈治鏈”,去偽存真,進一步強化區塊鏈技術應用的安全性、有效性。三是加強教育宣傳,提升使用者、投資者辨別區塊鏈技術的能力。四是加強引導,加快推進區塊鏈技術相關應用落地,進而利用溢出效應,淘汰含有水分的項目,讓“區塊亂”不能成行,騙子無立足之地,使區塊鏈能在服務民生、強化社會信任機制的道路上穩步前行。
法律空白亟待填補
區塊鏈技術早在2008年就已出現,但說起它,10個“吃瓜群眾”可能有8個并不真正了解這究竟是什么。而當下,隨著區塊鏈技術上升為國家戰略,其再度為社會廣泛關注,且在投融資領域熱度不斷升溫。但須注意的是,經一些資本、機構、自媒體爆炒,區塊鏈有成惡意炒作“重災區”之勢。
一方面,“花式”蹭熱點成為許多上市公司拉高股價的手段。統計顯示,3000多家A股上市公司中,超過500家自稱與區塊鏈有關,但真正披露具體區塊鏈業務內容且屬實的不到40家。若普通投資者購買了這些名不副實的區塊鏈概念股票,難免被“割韭菜”。另一方面,涉及區塊鏈的項目、園區正一窩蜂涌現。據媒體報道,全國已成立區塊鏈產業園22家,其中三成空置率超過50%,隱有泡沫化跡象。此外,借區塊鏈概念行騙或違法發幣苗頭在民間投資領域有所抬頭。一些非法發幣、炒幣的公司又開始鼓吹代幣交易,最常見的是宣揚超高收益,打著百倍幣、千倍幣的旗號,引誘投資者買幣、充值。結果無不是項目方攜款跑路,投資者損失慘重。
從目前看,若涉及區塊鏈的企業或園區屬于合法經營,能否分到羹尚待市場說了算。但某些機構或某些人打著區塊鏈旗號蒙騙公眾,則應嚴厲打擊,系統整治。
首先,應建立多部門參與的聯合治理機制。2017年,央行等七部委曾聯合發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2018年,銀保監會等五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防范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雖說這些舉措有利于提高公眾防范意識,但僅僅公開提示并不夠,還應針對詐騙行為的特點進行針對性治理,以有效保護投資者利益。
其次,雖然區塊鏈在法律上尚存空白,但涉及傳銷、詐騙、發行“空氣幣”等行為,明顯違反《廣告法》、《刑法》等,涉嫌罪名包括但不限于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所以,關鍵還是要形成監管合力,精準治理。雖然今年1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首次在制度層面進行規范,但最近涉及區塊鏈詐騙再度抬頭,說明一般性制度的震懾力不夠,有必要抓緊完善相關法律,把涉及區塊鏈的相關行為用明確的法規來界定。同時,有必要對區塊鏈概念炒作、泡沫化跡象進行治理,并期盼人民銀行盡早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既滿足社會需求,也能間接打擊區塊鏈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