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4日,我國下發了《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指出所有利用
數字貨幣融資的行為都屬于非法集資。
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
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
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因此企業發幣融資之路在中國目前暫時并不可行。但是隨著政策的完善和明確,未來不排除會進一步放開,為實體經濟服務,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目前中國
香港已經開始進行部分證券化實踐,2019年3月28日,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官網發布有關證券型代幣發行的聲明,旨在提醒從事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簡稱STO)的公司或個人有關適用的法例及監管規定,并再次希望提醒投資者注意,與虛擬資產(包括STO關涉的代幣,即證券型代幣)有關的風險。
香港證監會指出,如推廣及分銷屬于證券的證券型代幣,中介人必須遵循法律及監管規定,只能發售給專業投資者,應進行盡職調查,須以清晰且易懂的方式向客戶提供相關STO的資料。中介人在從事任何有關STO的活動以前必須先與證監會討論其計劃,而且必須落實足夠的系統與監控措施,確保在進行分銷STO活動前符合相關規定,否則持牌資格可能受到影響,并可能導致證監會采取執法行動。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