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組織機構,不論規模大小,其內在皆由無數個體所組成,而個體普遍所存在的問題,最終在其組合而成的組織機構上皆有所體現。
大多數個體如果長期處在舒適的環境中,便會逐漸安于現狀,失去進取之心。而對于組織機構來說,其原理也是相通的,如果一個組織長期在穩定和平的環境中發展,外界也沒有相應的競爭對手,最終這個組織將會趨向于穩定,并為了維持穩定的現狀,而采用保守的發展策略,變得故步自封,這是事物發展的必然結果。
所以如果想要一個組織能夠不斷地前進和創新,那么就需要有外在的危機刺激,使其意識到如果自身不再前進創新,那么最終必將會被世界所淘汰,只有在這樣的刺激下,才能不斷地激發自身的潛力,將組織機構的優勢發揮到最大。
近期我國在金融領域的創新可謂是層出不窮,首先是我國國務院批準央行組織研發央行數字貨幣,再到近期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上,對外介紹了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的進展情況和具體設計。并指出,經過五年的“996”,央行數字貨幣已經“呼之欲出”。
一時間我國在數字貨幣領域的進展相比較其他國家,從對外公布通過允許研發,再到相關項目的即將推出,只用了一個多月的時間,可謂是神速。
當我們將整個事件,放到橫向時間周期中來看,并結合當時發生的其他事件來進行深度分析,這讓我們有了不同的發現,我們再一次看到了這些公布的事件,看似表面上互不相關,但其背后則是中美兩個大國之間在全球數字經濟領域的一場博弈。
2019年6月18日Facebook向全世界發布了Libra的白皮書,一時間震動世界,而之后的7月8號,我國央行便對外宣布國務院已批準央行組織研發央行數字貨幣。
8月2日沃爾瑪宣布發行穩定幣,緊接著8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對外宣布央行數字貨幣即將推出,并且介紹了央行數字貨幣,其DC/EP是否采用區塊鏈技術、采取什么運營體系、以及雙層運營體系對貨幣政策的影響、技術路線、是否中心化管理、對M0、M1、M2的影響、是否加載智能合約等設計理念及相關技術架構做了全面詳盡的闡述。
通過以上的消息可以看出,在Facebook以及沃爾瑪兩大巨頭企業相繼入場,并推出相關數字加密貨幣領域的發展計劃之后,我國央行立刻做出了應對措施,并緊隨其后公布現階段央行對數字加密貨幣的政策及未來的發展方向和規劃。
那為何這兩大企業巨頭公布自己進軍數字加密貨幣之后,能使得我國的央行也隨之做出如此應對那?
Facebook的Libra推出,根據其白皮書所講,Libra的使命是建立一套簡單的、無國界的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而早期發展目標是首先建立一個支付渠道,并以此作為整個金融系統的雛形。根據之前的文章我們對此分析過,整個Libra項目的內在是美國主導的美元霸權在數字貨幣領域的衍生,且實質上是受到美聯儲的控制。
而沃爾瑪作為全世界最大的供應鏈金融系統,是全世界市值最大的公司,去年收入超過5000億美元,控制著全球最大的供應鏈系統,涉足到客戶端以及B端各方面,所以沃爾瑪可以不經過商業銀行系統,自己直接進行跨境支付清結算。在擁有這樣的優勢下,加之此次沃爾瑪的數字貨幣項目直接在美國注冊,并與美元掛鉤。如果跨國做交易的時候,直接使用沃爾瑪穩定幣,那么這將改寫貨幣歷史,并且會擠壓世界多國的法幣,使得美元在數字貨幣領域的壟斷性得到建立和加強。
Facebook在社交領域,沃爾瑪在購物供應鏈領域都有著龐大的全球用戶基礎,所以在數字貨幣領域發展有著先天的優勢,如果任其發展,等這些機構搶占了全球市場之后,那么未來的全球數字貨幣領域都將重復如今美元霸權壟斷的格局,而這也是全球各國所不愿意看到了。
所以在這些因素的影響下,以及未來人民幣全球化戰略的考量之下,看似在數字貨幣相關領域發展緩慢的我國,在外界危機的刺激下,才會在短期內進展神速,不但推出了詳細的數字貨幣方案及實施步驟,還充分的考慮到了推出之后造成的社會影響。
央行數字貨幣將采取“雙層運營體系”。在隱私保護和監管方面,將利用數字貨幣“前臺自愿,后臺實名”的特性,通過安全與隱私保護技術來管理相關數據使用權限,實現一定條件下的可追溯,確保大數據分析等監管科技有用武之地。
央行數字貨幣是由央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主要面向的是中國13億人口以及國內市場,注重M0替代,適用于零售場景,進而來實現整體經濟效益和社會福利的最大化,在金融交易場景中,數字貨幣最有可能成為高效率的工具。
而央行數字貨幣與微信和支付寶的區別在于,數字貨幣是央行發行的法定貨幣,而微信和支付寶是運用法定貨幣的軟件。在實際使用體驗中,數字貨幣可能與電子支付方式的感受類似。但支付寶、微信只是使用了電子支付方式,交易時用的錢還是通過銀行賬戶轉款,也就是說支付寶里的錢實際上還是對應著一張張鈔票。但數字貨幣本身屬于交易貨幣,具有支付和流通屬性,其本質與錢相同。
簡而言之央行數字貨幣是人民幣現金的數字化體現,而支付寶和微信等軟件則是支付軟件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