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行
數字貨幣采用了中心化的管理模式,這與以
比特幣為代表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有著本質區別。
1)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這種債權債務關系并沒有隨著貨幣形態的變化而改變;
2)為了保證并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需要繼續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3)央行數字貨幣的雙層運營投放體系下由指定的機構進行貨幣的隊員,這需要中心化的管理以避免指定運營機構的貨幣出現超發;
4)只要二元賬戶體系和原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沒有改變,央行的中心管理模式和地位也就不會改變。
最后,對一個需要支持廣泛公眾使用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來說,如果采用純
區塊鏈技術的架構,目前還無法實現零售層面所需要的高并發性能。因此,在技術道路的選擇上,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并不預設技術路線,也不依賴某一項技術。此外,相關負責人表示,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可以支持智能合約的,不過只會支持有利于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對于超過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還是會保持比較審慎的態度。此外,央行指定的部分運營機構也會采用不同的技術路線做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最終通過市場競爭實現數字貨幣的系統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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