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該報告從全球視角出發,對中國、美國、日本、新加坡、韓國,以及歐洲包括英國、瑞士、德國、法國、俄羅斯在內的主要國家的區塊鏈合規監管政策進行了相關解讀。
◆為方便相關讀者學習研究,本文提供報告全文PDF下載,報告中的所有內容由原作者負責,不代表本公眾號觀點。
泰和泰(上海)律師事務所 主任 王振華
首先我想說,合規與監管是區塊鏈技術發展的核心所在。
過去的2018年被稱為“區塊鏈元年”,這一年全世界都對這個新興行業給予了高度的關注。曾經我們一直身處第三次工業革命中,基于互聯網,我們產生了一系列高新技術,如核
能源技術、激光技術和電子計算機技術。當
物聯網、大數據、
人工智能以前所未有的洶涌浪潮席卷全球時,我們不禁會思考,是否第四次工業革命已經來臨?
世界經濟
論壇(WEF)將“第四次工業革命”描述為技術和工業的新時代,并認為我們可能已經進入經濟、政治和社會新時代的過渡階段。其同時指出推動第四次工業革命的重要技術就在于區塊鏈、物聯網和人工智能。人民日報海外版則發文稱,區塊鏈將成為第四次工業革命的關鍵技術。
截止到目前為止,區塊鏈的發展經歷了1.0時代到3.0時代的轉換。區塊鏈1.0時代主要以
比特幣為代表,這一發展階段,區塊鏈技術的應用領域主要為
加密貨幣及支付手段,包括加密貨幣的轉移、匯兌和支付系統,并實現了加密貨幣和支付手段的去中心化。區塊鏈2.0時代主要基于智能合約,它被廣泛地應用于
金融市場領域。區塊鏈3.0時代,也就是目前區塊鏈技術所處的階段,意在實現區塊鏈的大面積商用,區塊鏈技術不再局限于加密貨幣和金融領域的應用,而是在征信、電子存證、
供應鏈、文化、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都進行探索和應用。
在區塊鏈技術繁榮發展,對我們經濟、社會、政治等各個方面產生深刻影響的同時,比特幣、以太幣等“代幣”則打著
ico(首次代幣發售)旗號搞非法融資,成為部分投機者圈錢的工具,由此引發了人們對區塊鏈技術應用的合規監管層面的思考。
國際上看,2018年下半年,ICO受到全球范圍內的嚴格監管,STO作為自ICO之后的市場創新開始嘗試。但相較ICO而言,STO的重點在于合規,這對發行企業或者項目方來說,意味著較高的合規成本和審核時間。并且STO發行后,往往需要根據監管規定經過一定的鎖定期才可在二級市場交易,這使得整個項目發行的STO在投資人眼里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所以STO自誕生到現在,并沒有產生較大規模的應用。目前受到市場歡迎的模式為IEO,本質是由交易所背書,向平臺用戶公開募資的融資方式。由于此種方式對項目方來說募資成本低,審核周期短,相較于STO,更為市場所接受。但是不論是ICO還是交易所,良性的發展模式一定是擁抱合規,在既定的法律監管框架下,從事區塊鏈領域的應用與創新,才是整個行業的長久發展之道。
2019年6月18日,Facebook旗下全球加密貨幣項目Libra正式發表白皮書,按照白皮書計劃,Libra將于2020年上半年正式發行。Facebook發幣再次引起人們對于加密貨幣領域的關注,數字經濟、全球支付領域的話語權等問題被頻繁提起。有言論聲稱中國應該盡快發行自己的
數字貨幣,在國際支付的全球市場中占據先發優勢。
但是就在白皮書發布后不久,Libra計劃的“全球幣或者無國界幣”的偉大構想就遭遇了現實層面的挑戰,美國參議院與眾議院兩院將在緊鄰的兩日內對其舉行聽證會。
Facebook這場全球貨幣的計劃將面臨監管戰、商業站與技術站,而在這場戰役中,我國的互聯網支付巨頭騰訊、阿里都表示不考慮跟進發幣,這其中的原因可能正如騰訊CEO所說,技術不是難題,難的是監管。
作為中國律師行業早期從事區塊鏈法律服務的人員,泰和泰(上海)律師事務所王振華律師早在2017年即發起成立了區塊鏈法律研究實驗室—BCLaw,一直致力于從合規與監管角度為區塊鏈行業健康發展貢獻力量。自2017年以來,實驗室結合自身業務及研究,書寫了數十篇區塊鏈合規與監管方面的建言或法律建議。本次報告也是從全球視角出發,對中國、美國、日本、新加坡、韓國,以及歐洲包括英國、瑞士、德國、法國、俄羅斯在內的主要國家的合規監管政策進行了相關解讀,旨在從全球宏觀視野,對我國區塊鏈的健康發展提供一定前瞻性的合規與監管思路,助力于區塊鏈技術在我國各個領域的規范發展,以期我國更加重視區塊鏈合規與監管研究,適時出臺相關區塊鏈技術標準、監管政策與規則,使我國在區塊鏈技術廣泛應用中不斷保持國際領先優勢。同時,BCLaw法律團隊對證券、保險、供應鏈金融以及全球化的跨境破產領域給予特別關注,從這些領域與區塊鏈結合的各個層面給予合規監管層面的分析解讀,旨在為全球化的區塊鏈技術的應用提供落地的思路與監管的對策建議。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