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鏈得得市場行情顯示,比特幣4月1日晚跌破6500美元,考慮到前一階段最低點是6000美元,也許還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不過,比特幣作為虛擬貨幣的旗艦,漲跌仍然是整個市場矚目的焦點,也再次引發關于什么是虛擬貨幣漲跌的衡量尺度的問題。
法幣本位還是比特幣本位
筆者反復強調過一個觀點:2009年創世區塊中挖出的1枚比特幣,跟今天的1枚比特幣,本質上看沒有任何區別。這是大家都能理解的“比特幣本位”的概念,也就是說,如果以比特幣自身為價值尺度,顯然沒有任何漲跌的概念。
我們今天所說的漲跌,顯然都是以法幣——美元——作為衡量標準的,從這個角度看,比特幣已經比最高點下跌了70%左右。不過,如果把時間拉長一點,2009年的1枚比特幣還沒有“價格”,可考證的價格是大家耳熟能詳的用來買披薩的那1萬枚比特幣,大概價值40美元,這樣看來比特幣在8年時間里上漲了160萬倍。
所以,比特幣到底是漲了、跌了還是沒變?
房子還是那套房子
媒體曾經報道,今年一月份,一家位于日本東京的房地產公司Yitanzi將在未來的幾周內以547個比特幣的售價出售一幢商業樓。如果換算成美元,這幢大樓的售價則為600萬美元(也就是說比特幣那時候大約1萬美元出頭)。
假設這筆交易真的完成了,我們今天再來看看這套房子:如果以美元計價,那么相對比特幣上漲了70%,如果以比特幣計價,那么相對美元下跌了30%。可是這房子不還是那套房子嗎,如果說它有某種“內在價值”,那么這種價值兩個月之內能有這么大變化?
由此可見,計價標準是影響某種商品名義價格漲跌的重要因素,但是未必真的與這種商品的內在價值相關,倒是可能恰恰相反,是這種計價標準本身變化了。
商品給貨幣定價,而不是相反
談到貨幣,大家都知道,它有一個重要職能就是“在商品交換過程中充當一般等價物”。其實,現代貨幣早就只剩下這一個職能了,其他的職能要么演變成相同的概念(價值尺度、支付手段、流通手段),要么早已消失(價值儲藏)。
根本原因在于,現代貨幣制度下的法幣,本身已經不再是商品。因此,法幣不再具有通過內在價值給自身定價的能力,更不用說給商品定價了。我們今天所看到的價格:一幢房子XXXX元,其實是房子給貨幣定的價。不然,為什么通貨膨脹時物價會上漲呢,答案很簡單,房子沒變,貨幣變了。
正因為如此,世界各主權國家的貨幣政策,主要是根據經濟發展的情況確定貨幣投放量,以確保貨幣作為交換媒介的作用,維持經濟體系的正常運轉。法幣的“法”字,也早已從“法償性”變成了“法受性”(依法必須接受),從這個角度講,比特幣是否能成為“貨幣”,還真是個問題。
to 幣,or not to 幣,這是個問題
在虛擬貨幣世界中,比特幣完全可以成為一般等價物,比特幣本位正在成為事實,根本原因很簡單——歷史地位所決定的——虛擬貨幣交換成本很低,一般等價物的確定由市場選擇來完成,而非法定。
在現實世界中能否成為貨幣,取決于能否成為“商品交換過程中的一般等價物”,而這首先取決于有多少商品能夠采用比特幣作為交換媒介,也就是比特幣在多少消費場景中能作為支付手段。
目前,世界各國接受比特幣支付的場景越來越多,這是個有趣的現象,未來是否會發展成某個區域甚至國家接近完全接受的狀況,應該是一個重要的指標或者轉折點(某些主權信用完全崩潰的國家應該不算)。不過,世界主要大國都在向“比特幣是商品,token是證券”的方向發展,也顯示出拒絕法幣之外的一般等價物作為支付手段的明確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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